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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黑水镇和马刀(第1页)

虽然离开狼镇的温特斯不止一次冒出过“干脆就这样逃回维内塔”

的想法,但并没有付诸实践。

且不说跑了之后军籍怎么办,光靠一匹马也不足以支撑长距离跋涉。

更别提身为一个异乡人,要如何在这片陌生的土地摆脱追捕?

逃跑很不现实,所以蒙塔涅少尉也只能想想罢了。

温特斯从狼镇出来不是想要潜逃,而是为了去找安德雷。

他的新伙伴被杜萨人称为“雷日克”

,意为红棕色的马。

于是温特斯也给这匹三岁的小公马起名“红鬃”

跨上红鬃的温特斯当即决定去一趟黑水镇。

去见安德烈,顺便试试红鬃的本事。

联盟陆军的马术将战马步法分为慢步、快步、跑步、大跑步和跳跃五类。

如果不想把马儿累死,那后三种步法就不能长时间持续。

因此日常骑乘最多也就是快步,战马每小时能跑个七、八公里就算是合格。

可红鬃一路跑跑歇歇,只用了六个小时左右便把温特斯带到了五十多公里外的黑水镇。

这个速度还有红鬃不适应新骑手的负面因素,等它适应了温特斯的体重后步伐会更优秀。

看来小马倌安格鲁说的没错,红鬃的脚力的确棒极了。

虽然知道红鬃是匹好马,但温特斯还没意识到他其实捡了个大便宜。

因为买一匹老骑手调教好的战马,可比买一匹生马从头开始训练省事得多。

马主人肯把这样一匹好马卖给温特斯,完全是看在了吉拉德·米切尔的面子上。

步兵军官温特斯不识货,可骑兵军官安德烈却是门清。

就像第一次见到强运时那样,一看到红鬃,安德烈眼睛就挪不开了。

他双眼放光,啧啧称奇地绕着红鬃转圈,又是看又是摸,就差淌出口水来。

若不是温特斯没了坐骑回不了狼屯,想来安德烈无论如何也要借红鬃骑几天。

“欸!

这让人上哪说理去?你个步兵科出身的怎么总能搞到这么俊的马?”

切利尼少尉捋着马鬃痛心疾首地说:“可惜巴德不在这啊!

主教那家伙看到这马准喜欢。”

好友唉声叹气的模样让温特斯忍俊不禁。

温特斯拍了拍马臀对安德烈说:“那你弄匹马来给我,这匹红鬃就给你了。

咱俩换着骑,怎么样?”

“滚蛋!”

安德烈更悲痛了:“我哪来的钱买马?”

“那等你有钱再说,找你来有正经事。”

温特斯收敛笑容,正色问安德烈:“有家里那边的人过来找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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