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深夜,哥谭东区的酒吧门口。
查克·布朗从酒吧里走了出来,嘴里还哼着歌,看起来颇为清醒——有了对马昭迪那次酒后失言,他最近都不敢喝太多酒了。
“哦,我说让我们飞吧,亲爱的~”
在踏出门口的一瞬间,查克的歌声停顿了几秒,因为他的余光看到了那个靠在窗边抽着烟的大块头——橘黄色衬衫,牛仔裤。
是赶走马昭迪的那个壮汉,自己进酒吧的时候,他就在门口,现在怎么还没走?
查克顿时有些不祥的预感——自从答应配合蝙蝠侠的计划之后,他就一直这样,碰到一点异常都会疑神疑鬼。
此时,那壮汉似乎注意到了查克的眼神,他立刻用凶狠的眼神盯了过来,仿佛在说:“看什么看?想打架吗?”
查克赶忙扭过了头,同时心里又舒了一口气——这家伙的反应很正常,自己最近实在是有点多疑了。
“唉,自己吓自己。”
他又向旁边的小巷走去,重新哼起小曲。
“孩子,去哪里?”
“飞向天空,亲爱的~”
就在此时,背后的壮汉突然动了起来,他的脚像是一团泥一样,落地的部分变得极软,这使得他走起来无声无息。
他迅速来到查克的身后,然后整个身体开始舒张,变形,连同衣服都一起变形发软,然后流动起来,变成软泥一样的颜色和质地。
准确来说,他的整个身体,还有他的衣服,本身就是泥变成的。
仅仅只看它那张怪物一样的泥脸就知道,它本来就不是人。
那一大团软泥猛地张开,将查克整个人完全包裹了起来,他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呼救,就像是小虫子一样被这只泥脸怪物“吞”
进了身体里。
而片刻之后,那怪物的身体又很快复原,变回那个两人块头大小的壮汉。
由于体型本来就撑得很大,即便此时内里裹挟着查克,但别人也一样看不出丝毫问题。
就这样,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那壮汉直接迈着步子,离开了酒吧附近。
“嗯,一点也不奇怪。”
马昭迪站在东区的天台楼顶上,凭借强化过的视觉能力,亲眼看着酒吧门前小巷中,查克被“吞掉”
的一幕。
在酒吧的时候,他就听出那个壮汉有些不对劲,他装出了呼吸的起伏,装出了正常人的愤怒表情,连肌肤上的纹理也和正常人一模一样,他的伪装迷惑性非常高。
但他身上没有正常人都该有的汗味,他的身体里没有心脏的跳动声,他对于自己手里的饮料和酒吧里的所有酒水都展现出了一定的忌惮感,从自己进酒吧到离开的过程里,他都在尽力远离酒吧里的所有“液体”
。
于是马昭迪就做了一点试探。
一个壮汉被勒索的反应应该是什么样的?冷静思考?不,这可是在哥谭,而自己看起来只是个好欺负的普通人,他只需要直接一拳打过来——只要不开枪,哪怕撂翻了自己,酒吧老板也只会赶人离开罢了。
但他依旧忌惮自己手里拿着的橙汁,所以他没有直接一拳打过来,甚至真的给了自己一百美元。
这说明两件事,第一,对方真的不想沾上水;第二,对方真的很想把自己赶走。
酒吧里有什么值得他冒着沾水的风险待下去?他为什么又不愿意让自己待下去?
马昭迪第一时间想到了“查克”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