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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与昼交替之际,借着晨曦微光与弓矢骏马,人对野狼的围猎,没有持续太久,就以大捷结束。
狼王也死了,不是死于人类的箭矢,而是死于金雕锋利的爪子与喙。
方才那几声响彻长空的尖锐之音,连冯啸都以为来自鸣镝,其实来自金雕的呼啸。
蒲类部善养金雕。
这种猛禽,双翅展开可达一丈,夜视了得,高速俯冲下,一爪子能拍碎狼的头盖骨。
今夜,富有经验的狼王,躲过了雄雕的第一爪,但与丈夫穿插配合的雌雕,用巨翅将狼王掀了个跟头。
雄雕立刻卷土重来,摁住狼王的肚皮,琢出狼王的眼珠子,吞下一只,另一只留给妻子。
狼王哀嚎着翻滚,双雕却不再继续攻击,它们知道,人类豢养它们,给它们最鲜美的鹿肉与牦牛肉,只允许它们在帮助主人制服野兽时,享用一次眼珠子,余下的,都得由主人来处置。
冯啸离得近,比从远处飞驰而来的叶木安,更快地冲到狼王身边,用龙泉剑给了它一个痛快。
金雕夫妻安静地站在一旁看着,甚至还往后退了几步。
除了眼珠子外,它们并不喜欢狼血的味道,这女人身上也都是沾了狼血。
晨光中,叶木安驰到冯啸跟前,见她虽然大口喘气,但稳稳地站着,自然将“受伤没”这样的问题,咽了下去。
冯啸先开口:“好俊的金雕。”
叶木安道:“等它们有了小雕,送你一对,我派个好手去金庆城,教你怎么训。”
他尽力地,让语气如从前那样自然妥帖,只将“去金庆城”四个字咬得稍稍重些。
也不知,能否弥补,昨日酒酣时那句“若你住到我帐子里”的浑话之错。
“昆莫,”蒲类卫士来报,“一共打了九头狼,沟里还逮了只刚下完崽的母狼,咱没动它。”
叶木安道:“好,别伤它,给那畜生扔点肉干。其他打着的狼,今天就在水边把皮子鞣了,别偷懒,用鹿油仔细鞣。狼牙都攒着,给先王陵寝用。”
“是。”卫兵头子恭敬应道,目光看向地上的狼王,“那,这一头……”
叶木安问冯啸:“你捅死的,你说了算。”
“是个称职的狼王,挖坑埋了吧,也不缺它这一张狼皮。”
叶木安点点头,对卫兵道:“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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