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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
大姐!
你们回来了。”
姜启低声打了个招呼,便低头开始洗衣服。
见状,姜勇、姜艳也没多言,与他们的娘打个招呼,就各自把篮子里的东西送进厨房。
姜勇比姜启年长三岁,今年已过十五,但看上去很是成熟;姜艳今年十四岁,面容还算秀丽,看上去有些冷傲。
他们的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比姜启小,这时候还没出现,估计是跑到村子里玩去了。
姜启自幼寄人篱下,没少受堂兄、堂姐的欺负,故此与他们感情不深。
倒是最小的堂妹年纪尚小,懵里懵懂待他不错。
过了一会儿,堂兄走过来,阴阳怪气地搭话道:
“小启儿,还用你亲自洗呀!
你现在可是我姜家的功臣呀!
我们每月都指望你的工钱活着呢。”
闻言,姜启眉头微皱,他最不喜欢人家喊他小启儿、启儿之类的昵称,听起来与“小乞儿”
“弃儿”
谐音。
“怎么,你现在架子大起来了嘛!
连话都懒得与我们说了。”
见姜启默不作声,姜勇有些恼怒。
“大哥,人家现在是赚大钱的城里人,自然不屑于同我们这些村里人讲话喽。”
姜艳也走了过来,火上浇油道。
“哼!
有什么了不起的,就你每月带回来那仨瓜俩枣,还不够一壶醋钱!
我随便猎杀一只羊,就是你的几倍!”
说完,兄妹两人转身离去,似是懒得再搭理姜启。
不过,姜勇这话倒是不假。
在烈山村,男子最有出息的事情就是当猎人!
猎杀一只成年山羊,若是拿到市上去卖,每只获利将近二两银子,抵得上姜启现在一年的工钱了。
通常情况下,烈山村一个成年男子至少每周可猎杀到一只山羊,一年下来收入可观。
因此,这里虽然地处偏僻,却很富裕,不愁吃喝,更不愁娶不到媳妇。
尽管山村比较富裕,却鲜有匪盗光顾,原因无他,皆因这里民风尚武,好勇斗狠!
为了能成为英勇彪悍的猎手,男孩儿从小就以强身健体为重。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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