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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沈灵娟在灯红酒绿中,想着顾司白来找她的那一天,那是个危险的男人。那种危险的感觉就像,你在丛林中行走时,躲在暗处的猎豹,正目光灼灼地盯着你,视你为猎物。
偏偏,你却看不到他的存在,当你看到他的那一刻,也是你被猎杀的时刻。
那个男人和自己一样,是重生者,知道前世的秘密。沈灵娟庆幸的是,那个男人感兴趣的是沈灵月和叶炎,对于她的李朗,则是用一种无视的态度。
这样就好!那个危险的男人去招惹沈灵月吧,千万别再来招惹她。
如果说刚重生那会,沈灵娟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是命运之神的眷顾者,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让她弥补前世的遗憾。
那么现在,她已经认清了,她不是神眷者,只是一个小人物,是一个戏弄,一个玩笑。
唯一庆幸的是,她早早看清了李朗的真面目,从那种全身心都投入的感情中抽身。她还年轻,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只要她能去港城,她就能治好身体,她会嫁一个好男人,然后生一个健康的孩子。
但在这之前,她一定将阻碍她幸福的人全部除掉!首当其冲的就是——李朗!
李秀悄悄来寻她:“嫂……”
沈灵娟眼一斜,瞟向李秀,瞬间让她心头一麻,立即改口:“王小姐,我已经按您的吩咐,把人都接来了。”
沈灵娟点燃一根香烟,笑了:“怎么样?你妈很喜欢这里吧?你哥开心吗?”
李秀有点害怕地说:“我妈确实很喜欢这里,最起码一日三餐能吃饱吃好。但是我哥……他准备送我妈和狗儿回去。”
“狗儿?他们连一个正儿八经的名字都不肯给孩子取啊!”
沈灵娟冷笑道,那是要了她半条命生下的孩子,两世的感情,她对孩子还是有母爱的。
那孩子对李家人来说,是报仇的,对她来说,却是报恩的。
她抽出十张大团结给李秀:“悄悄给你妈,跟她说,只要她带孩子留在这里,以后每月你给她一百块钱。”
李秀只当她是舍不得孩子,忙道:“要不要我带侄儿过来玩?”
沈灵娟犹豫了一下,随即摇头:“不用,不要让你哥知道,咱们的关系。”
更不能让汪素云知道,她的母亲她清楚,汪素云要是知道这事,一定会让李母带孩子回老家。
李秀不解:“那您让我妈和侄儿来这里是为了什么?”花了那么多钱,却连孩子一面也不见。
沈灵娟看她一眼:“这你就不必知道了!怎么,难道你想跟你妈一起回老家?”
李秀打了个寒颤,回老家等待她的是什么命运她很清楚,现在的生活是她曾经做梦都不敢想的,让她回老家跟让她去死无异。
她差点给沈灵娟跪下,恳求道:“王姐,我听您的话,只要别让我回老家,让我做什么都行。”
沈灵娟笑了,还伸手拍拍她的脸,当初在李家时,李秀跟李母一起欺负她,而现在她却任自己拿捏:“乖,听话,姐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此时的李朗正焦头烂额,李母和儿子突然出现,让他措手不及,他本来住宿舍的,根本没地方安置两人。
只能让他俩先住小旅馆,可李母人生地不熟,又听不懂当地话,一天要找他八百次,偏偏李明又跟老大去了鹏城,他只能请一个老乡照应着。
本来已经说服了母亲,给她点钱让她带孩子回老家,结果才一夜功夫,母亲就反悔了,说宁死不走。
没道理他们都在这边过好日子,让她一个人带个傻孩子在老家受人白眼,吃不饱穿不暖。让她走也行,这孩子她是不管了。
李朗还不敢去找沈灵娟,因为之前他接近沈灵娟已经被警告了,他再敢靠近王小姐,就打断他的腿把他赶出羊城。
他也是这一行的,知道那些人说到做到,他在羊城跟蝼蚁无异。
以前被他看不上的沈灵娟,现在却压他一头,好像她只要抬抬手,他就被打入万劫不复之地。
可是曾经,这个女人像狗一样恳求着他的爱,抛弃一切为了跟他在一起。曾经卑微如尘,卑贱如狗,任打任骂,如今却反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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