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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停云把狗子偷偷摸摸打算一起埋进去的大棒骨一脚踢开。
天蒙蒙亮,他俩整装待发。
“旺财,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那当然!”
“不问问去哪儿?”
“主人勇敢飞!
旺财永相随!”
“旺财,你听好了——”
李停云郑重其事:“从今天开始,我可以是流浪汉,但你一定不会是流浪狗,因为我会做你永远的主人,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一个碗舔!”
旺财暂时没有听出李停云话里的不对劲。
他高兴得嗷嗷叫唤。
直到他跟着李停云,三天饿九顿,后悔也来不及了。
流浪,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得回答如下问题:
有钱吗?会赚钱吗?有力气干活吗?能干什么活呢?只知道吃饭,会做饭吗?连家都没了,晚上睡哪儿呢?流浪大街还是夜宿山野?怕鬼吗?怕豺狼虎豹吗?
就算这些都不怕,那人心叵测,怕不怕?
须知人在江湖,是没办法独活的,连乞丐都得拉帮结派,才能保全自己。
当然,以上是在盛世,最起码是在物阜民丰、人人都能吃饱饭的年代,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乱世之中,不用考虑这么多,每天早起,两眼一睁,就思考俩字:活命。
每天晚上,闭眼之前,都得竖起大拇指夸夸自己:真棒,多活一天,赚一天。
离开黄粱城,一路上有可能遇到山匪、流寇、乱军,还有可能碰上妖魔、鬼怪、精魅,外面的世界可比黄粱城混乱、复杂、危险多了,究竟该怎样在这人吃人的世道上活下去?
李停云不知道。
就因为他一无所知,所以无所畏惧。
因为无所畏惧,所以一步步走向极端。
变成一个看起来很疯,实际上更疯的“怪胎”
。
旺财和他朝夕相处,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人,在这四年间,李停云做过两件事,令狗子感到无比胆寒,也令他愈发坚信,他需要和他的主人保持距离,距离产生美,距离能保命——
其中一件事,当属“血祭”
。
世所周知,太极殿殿主喜欢搞血祭,但不为人知的是,那绝不是李停云成年后才养成的重口味爱好,早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尝试过很多次了。
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旺财永远都忘不了,是从他们离开黄粱城没几个月,偶然遇上一队结伴逃难的流民开始的。
巧得很,这伙人,竟然是从黄粱城中逃出来的,据他们所说,战火蔓延故土,叛军攻城掠地,城池将要沦陷,元鸿下令青壮年死守,拖延时间,让老弱妇孺撤离,就连下了大狱的罪人,也被抓到前线作战,当然,一些罪责较轻的、身患残疾的,想走也能走。
李停云在这群难民里,见到了两张熟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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