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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难道说有其主必有其宠(第1页)

慕容熠拉起林七七的小手,走到其中一匹比较温顺的骏马旁。

“七七,接下来我们就要骑马上路,你之前可有骑过马?”

林七七把小脑袋摇得飞快,“没有,我从小到大,连马都没有见过。”

这句话,她倒没有说谎,不管是尚书府里的林七七,亦或是二十五世纪的零柒柒,都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骏马。

“七七,需要本王带着你试骑一圈吗?”

“王爷,你把骑马的几个要领跟我说一下,你再演示一遍就行。”

【我可是过目不忘的天才型选手!

学什么都是一次性过关哒!

慕容熠不知道林七七的底细,对她这句话的真实性保持怀疑态度。

“七七,这是本王的专属坐骑追风,它跟随本王征战多年,跟本王配合默契。

就是性子有些高冷,除了本王,谁也不让碰。”

慕容熠指着边上的一匹黑色的汗血宝马,对林七七说明着。

追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外观很是健硕完美。

此时只见追风正高傲地仰起马脸,用蔑视的眼光瞟向林七七,一副看不上她的样子。

“七七,等下你就骑这匹母马,它体型娇小,脾气比较温顺,适合像你这样(个子矮小)的小姑娘骑。”

林七七看都没有往慕容熠说的那匹娇小温顺的母马看去,慢吞吞地走到追风面前,仰起脑袋跟它对视。

追风的眼神由一开始的高傲,蔑视,轻视逐渐转变成平视,友好,敬仰,甚至慢慢地低下了高傲的头颅,任由林七七抚摸。

慕容熠在边上看得目瞪口呆,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自己的爱马就这么水灵灵地当着他的面,叛变了。

若说林七七是用了诱拐手段(用灵泉水,就像府里的大黄狗)使得追风叛变,那也就算了。

偏偏林七七就这么面对面地和追风对视了一会儿,追风就直接抛下它高傲的头颅,投入到林七七的怀中。

慕容熠不知道的是,万物皆有灵性,不管是哪个物种,对强者都会有敬畏之心。

特别像追风这种高智商,有着王族血统的马匹,它对于这方面尤其注重,这才选择了武力值超高的慕容熠。

而林七七,作为二十五世纪星球保卫战的特战异能队员,其精神力的可怕程度,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能想象到的。

刚刚林七七在和追风对视的过程中,就用上了精神力,由弱逐渐增强,直至收服追风为止。

当然,林七七和追风的精神力对抗,在慕容熠和其他人的眼里,就好似一人一马在含情脉脉地相互凝望着。

在林七七的字典里,自己用的东西,要用就用最好的!

没必要委曲求全,退而求其次的用一些次品货,来膈应自己。

刚刚下了马车之后,林七七一眼就看中了格外耀眼的追风,管它是谁的座驾,抢了再说。

林七七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大号的宠物碗,往里面倒了大半碗灵泉水,送到追风的面前。

追风的马眼人性化的泛出星星眼,马头朝林七七亲昵的蹭了蹭,马嘴对着宠物碗就是一顿牛饮。

旁边围观的杀手们已经完全石化:这还是我们熟悉的追风吗?

青松和青柏更是惊掉了下巴:除了给它清洗身体的时候,追风才允许他们俩近身,碰到它宝贵的身体。

其他时候,就算是给它喂食,都只允许他们在它一米范围之外。

什么时候追风那么好相处啦?

难道说有其主必有其宠?

追风的审美观也跟王爷的一样,也好小王妃这款?

追风一口气饮下大半碗的灵泉水,对着空碗舔了个遍,又对着林七七露出讨好的一笑。

这下连慕容熠都感到惊忬了:本王的追风成精了吗?一张马脸还能表达这么多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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