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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立身处世,难免被各种诱惑所包围。要想永葆本色,较之以往的确更难,但并非不可为。关键在于能否自觉做到“心中有一方净土,脚下不出现闪失”,谨慎走好人生中的每一步。
有的人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挂在嘴边,要么是为自己“湿鞋”寻找借口,以求解脱;要么是蛊惑他人消除“湿鞋”的顾虑,以便同流合污。难怪有的人作奸犯科东窗事发后仍振振有词、不以为然了。看来,在新形势下,对这句俗话所涵盖的社会现象和大众心理,应该作一番理性的辨析,防止其消极的一面污染社会空气,腐蚀灵魂。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从纯客观自然的角度来看,有它的道理。但若将其视为立身处世的经验和规律,则片面夸大了客观环境对人的影响,抹杀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应该承认,“常在河边走”,的确易“湿鞋”,但并非非“湿”不可。只要时刻告诫自己保持警觉,采取切实的防范措施,就可以避免“湿鞋”。即使偶尔不小心“湿鞋”了,倘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吸取教训,也算“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怕就怕“常在河边走”而又把“湿鞋”根本不当一回事儿。有人用“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为自己开脱应负之责,有人认为偶尔“湿鞋”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人“湿鞋”之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竟然当作一种本事四处炫耀,这就尤其可悲复可怕了。
看来,关键在于对待“湿鞋”的态度,一个人有正确的是非、美丑、荣辱观念,能做到心不贪、手不伸、嘴不馋、利不沾、色不迷,即使“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
记得这样一段话:“也许我们在琐碎的生活中不可能时时处处做到崇高,但至少要为她留下一方净土,播下一颗种子,在条件成熟时,让她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中,适者生存的基本含意是适应者生存,不适应者被淘汰。这种由于相互影响、竞争而导致的结果,在人类社会不是没有,而是广泛存在。因为人类社会是永远向高层次发展的,人与人之间除了协作以外,竞争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前社会,竞争广泛存在,同一种竞争下,适者生存。
学校也是一样,学习、各方面表现好的同学应拿到奖励,成绩不在全班倒数之列,表明竞争没有失败,至于其他人“意思”老师却是创造了另外一种环境。当客观上无法改变这种环境时,我们主观上又不能适应,则不适应者被淘汰(但在有些环境下被淘汰不见得是坏事。)
在这里,我们强调权衡主次,即分清不同的时候,什么是主,什么是次。大学生也要走出校园,适应社会。常听到老师、家长,已经毕业的师兄告诉我们社会是复杂的,我们也很想永久保留心中的那片净土,但有些情况却不容我们无视。举一个在校园里,却具有社会性的例子:假如你就要毕业,并且具有找到好工作的资格,而控制各种信息、指标的毕业分配办公室的老师又被其他资格不及你的同学“意思”过了,你应该得到的便可能得不到,面对一生的大事,你又该如何?
“我本善良”是初衷,但当前,高校的教育体制正在改革之中,考试未必像我们理想中那么科学,仍牵涉较多的人为因素。而适者生存也没有错,那么我们说要把握一个度,即无论何时我们也不应该丢弃最基本的正直原则。
在尔虞我诈,错综复杂的残酷社会中,一个在社会圈边缘盘旋的人,往往会迷失了方向,但人要坚持走的人间正路,不论社会如何邪恶、黑暗,也不论人生的路行进是如何艰难,永远都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保留心中那片圣洁的净土,生活是残酷的,命运是坎坷的,但是永远有一颗善良无私的心是多么幸福的事,那是无悔的……
人,无论处在什么情况下;人,即使周围的事物如何变化;保持纯净的心将是幸福而神圣的,活出本质,活的善良,让人生有意义,这样的过程,虽然在诺大的宇宙中是如此渺小,但是我的心是容得下宇宙,容得下万物的,这样的一颗心无论里面存在的是什么,都可以无私的保留,因为这样的心,善良的灵魂是无止境的宽阔。
荆棘鸟用生命守护了属于她的美丽,用血浇灌了即将绽开的花,她的心灵是纯净的,是美丽灿烂的,最后的一刻,它唱出了人生的第一首歌。无私,让她在血泪中体会到了幸福;圣洁,让她的花朵绽放,让了解她的人都体会到温暖的阳光,虽然是含着泪……
地球这个存放无数灵魂的世界,宇宙这个存放无数如地球一样的星体的空间,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人心可以驾驭这一切,虽然宇宙大的无法想像;生命可以在萌芽时感受到快乐,但也可以在最后的瞬间体会到幸福,这些虽然常常被人们忽略;心可以因为瞬间的感悟找到了前行路标,也可以永远迷茫,心可以是纯净无私,也可以是残酷无情,也许这些仅仅每个人喜欢的生活方式……
但是,生命是可贵的,宇宙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而心是可以存放宇宙,把握生命无限大,也无垠的!拥有一个质朴的灵魂,保存一颗纯净的心,无论人生是多么不公平,只要想到生命是圣洁的,那么人生的分分秒秒都是幸福快乐的!
学以致用才是根本
【菜根谭语录】读书不见圣贤,如铅椠佣;居官不爱子民,如衣冠盗。讲学不尚躬行,为口头禅;立业不思重德,为眼前花。
【释义】读书不去研究古圣先贤的思想精义,只能成为一个写字匠;作官如果不爱护人民,只知受禄,就如一个穿着官服的强盗。只知研究学问却不注重身体力行,那就像一个不懂佛理只会念经的和尚;事业成功后却不想为后人积一些阴德,那就像一朵艳丽却很快凋谢的昙花。
菜根谭的这段话告诉了我们一个终极道理,那就是读书做学问一定要能够学以致用,这个观点与孔子的观点也是不谋而合的。在论语中,孔子就曾经讲过这样一段话:“熟读了《诗经》三百篇,叫他去处理政务,却行不通;派他去出使外国,却不能独立应对;读得虽多,又有什么用处呢?”这段话说出一个道理,学必须致用,如果学得再多,却不管用的话,读了也是白读。而真正的有学问的人,都是能够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学习致用的人。陆陇其即是一例。
陆陇其是清初讲授程、朱理学和王阳明心学的有名的学者,曾经当过知县、御史一类的小官。他像其他理学家一样认为天下万事万物之中都包含着同样的“理”,现实中的人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没有领悟到其中的“理”,人们只要懂得了这些“理”,就能使自己的言行符合规矩,遵守国家的法制。陆陇其不仅善于讲学,还善于将他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因此,他无论是行政还是断案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除了按法律办事以外,还十分重视道德教化。所以,他无论是履行公务,还是审讯犯人,总要深入浅出地讲一些道理,帮助人们发现自己的良知。
在催交赋税的问题上,陆陇其表现得很典型。催交赋税是朝廷赋予各级官员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政务,也是一项很不容易完成的任务,每年都有乡民拖欠赋税,并因此发生人命案。一般的县令在催交赋税时,总是指挥大批衙役下乡督促,用武力相胁迫,稍有缓慢,要么罚粮罚款,要么实行体罚,往往搞得官民对立,怨声载道,稍有不慎,还会激起民变。
陆陇其却能十分平稳地处理这件事。他在当嘉定县令时,每当将要缴粮纳赋的时候,他事先通常把乡亲父老召集起来,不是下达缴纳赋税的命令,而是对大家讲一番按时纳赋的道理。他说:“向大家征缴钱粮,全是朝廷的国课,不是县官的私蓄。如果大家能急朝廷之所急,按时上缴钱粮,不仅自己心安理得,不用担心,而且给官员减去了很多麻烦,这样,官员就有更多的工夫为民办事。我与大家没有任何私怨,不想为收钱粮而责罚任何人。更何况你们一旦受到杖责,不仅要花许多钱,还要落个欠粮受责的名声。倒不如及早缴齐粮款,我们大家都相安无事。”乡民听了这一番话,觉得很有道理,因此去除了心理障碍,乐于接受。所以陆陇其在任时,几乎没有发生过欠粮受责的事。
对于囚禁在监狱中的犯人,他也并不是简单地依法办事,而是好言相劝,进行开导。他曾经写过一篇《劝盗文》,派人给犯人们反复宣讲。文章的大意是:“人的本性原本都是善的,你们这些犯了罪的人也都一样,没有人例外。只是由于阴差阳错,一念之差,才导致了不安分守己,作出犯法的事来,关在这里接受惩罚。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都是由于人心中的杂念蒙蔽了善性造成的。然而人心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你们能够反思往日的不是,真心悔过,去掉心中的杂念,就能重新做好人,依旧可以成家立业。”读到这里,在场的犯人们都感动地哭了起来。因此,教化的效果很好,罪犯也逐渐地减少了。
陆陇其不仅善于言传,还善于身教。陆陇其在担任灵寿县知县的时候,更注意对乡民进行言传身教的教化,效果很好。有一天,一位老妇人来到县衙控告她自己的儿子,指控儿子忤逆家长。父母告儿子的事在当时并不多,陆陇其对这件事十分慎重。他先派人把老妇人的儿子找来,经过盘问调查得知,这位少年不到20岁,自幼丧父,依靠母亲把他拉扯大,但管教不严,因和乡里的一些地痞无赖在一起鬼混,沾染了不务正业的坏毛病,在家不仅不照顾多病的母亲,反而经常干一些不孝顺的事。老妇人没有办法,才告到县衙,请陆知县为自己作主。陆陇其弄清情况后,知道这种情况仅靠惩罚不仅没有用,还可能使这个家庭更不和睦。于是,他对老妇人说:“我的衙署里现在需要一位馆僮,如果你同意的话,我想让你的儿子暂时来这里服役,等我找到合适的人选后,再把他替换下来。”老妇人虽不解其意,但觉得给自己的儿子找了一份差使,总是好事,当即同意了。陆陇其只给那位少年提出一个要求,就是要他当自己的随从,一天到晚跟随在自己的身边,一时也不许离开片刻。
陆陇其是有名的孝子,在家极守孝道。他的母亲住在县衙的后院,每天早晨,陆陇其起床后就来到母亲寝室门外,恭敬地站着,等候母亲起床。母亲起床后,陆陇其立即进去问安,并端进热水让她洗漱。吃午饭时,陆陇其把老母扶到座中,自己侧立一旁,服侍进餐。有时,他还装作小孩子一样做游戏逗老人发笑。等母亲吃完离座后,他才开始吃饭。有时尽管吃的母亲剩下的饭菜,他也从不计较。晚饭时,陆陇其对母亲也是这样。办完公事回到家中,陆陇其总是先到母亲的房中,侍候母亲,有时,陆陇其讲一些古代的故事,也谈一些民间的逸闻趣闻,使老人家听得津津有味,眉开眼笑,如果遇到老母得病,陆陇其更是显得心急如焚,十分忙碌,又是请医,又是熬药,还彻夜不眠地守在母亲身边。俗话说:“床前百日无孝子”。但陆陇其始终如一,一直不懈怠。
陆陇其就是这样忙着办公事,孝敬老母,一有空闲还要读一读书,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身边还有一位不知孝敬老人的少年犯人,陆陇其除了每天督促他跟随在自己的左右,指示人帮助自己干点什么外,什么话也没有对他讲过。几个月就这样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那位少年突然跪在陆陇其的面前,请求放他回家。陆陇其故意说:“你母亲告你忤逆不孝,这件案子还没有审理,你怎能回家呢?”这时,那位少年已经觉悟,泪流满面地跪在地上,泣不成声地说:“以前小人糊涂透顶,都是小人的过错。是我不懂礼仪孝道,得罪了母亲。自从跟随大人以后,我完全明白了尽孝的道理。请大人让我回家,好好孝敬母亲,也好弥补从前的过失。”陆陇其本来就是这个意思,听了这些话,十分高兴,又给他讲了一番道理,说了些勉励的话,让他回家了。后来,那位少年果然“良心发现”,不仅痛改前非,还努力上进,取得了功名,成为远近闻名的孝子。
康熙三十一年(1692),陆陇其逝世。第二年冬,朝廷需要委派两名文臣管理直隶、江南两处书院。朝廷中的大臣都主张应该从翰林院中物色人选。康熙不同意,发出特旨说:直隶派李光地去管理,江南派陆陇其去管理。大学土王熙急忙奏报说:“陆陇其已于去年病故了。”康熙十分惋惜地说:“为什么不早启奏?”王熙回答说:“按照启奏的条例,七品官在籍身亡的官员不在向朝廷奏报之列。”康熙沉默了许久,十分感叹地说:“陆陇其是本朝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论不联系实际就会失之于空,学问只有致用就为失之为虚。邓小平同志讲过:学马列要管用。不但学马列是这样,其它有关人的行为的理论也是这样,不然的话,读得多就有什么用呢?
读书读到乐处,观物观入化境
【菜根谭语录】善读书者,要读到手舞足蹈处,方不落筌蹄;善观物者,要观到心融神洽时,方不泥迹象。
【释义】一个真正懂得读书的人,要能读到心领神会的境界,才不会陷入只背诵词章文句而不明书中真理的境地;一个最擅长观察事物的人,必须把全部精神都注入事物当中,跟事物结合成一体,才不致于只看到事物的表面形迹而不明白真相。
应该说,菜根谭的这段话给我们揭示了一种读书求学的好方法。的确读书不能仅仅停留在读的表面,还应当善于读,真正掌握书本的知识。
苏轼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他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等艺术领域开风气之先而且成就卓著。即便在读书方法上也有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在《又答王庠书》中答侄女婿王庠“问学”,介绍了他首创并实践的一种读书方法,从古到今,影响深远,这就是多遍读书法。
苏轼在信中说:“少年为学者,每一书,皆作数过尽之。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之,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并取,但得其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意思是说,年轻人读书,每一本好书都读它几遍。好书内容丰富就像知识的海洋,读书时人的意识指向一个方面,就像打开了一扇窗口,不能使各个方面的知识进入视野,读一遍书只是获取了意识指向的那个方面的信息而已。所以希望读者每读一遍都只带着一个目标去读。
这种定向专一、反复整取的阅读模式,就是多遍阅读法。因为它是一个模式:带着A目标读第一遍,带着B目标读第二遍,带着C目标读第三遍,带着D目标读第四遍……苏轼就是这样来读《汉书》的:第一遍学习“治世之道”,第二遍学习“用兵之法”,第三遍研究人物和官制。数遍之后,他对《汉书》多方面的内容便熟识了。运用此法去读一篇文章,比读一本书就容易多了。
苏轼在信末说:“甚非速化之术,可笑可笑。”意思是,远不是速成的方法,是十分可笑的。有人恐怕会把苏轼的谦虚当作浅陋,自以为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何必一意求之、勿生余念呢?芽殊不知贪多求快乃生性浮躁,涉猎虽广却是过眼烟云。所以多遍阅读,则可以避免做这样的无用功。
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的一批知名作家都是经过长期的文学准备而后步入文坛的,他们从孩提时代起就逐步打下深厚的文学基础。鲁迅、郭沫若是这样,茅盾也是这样。
如何阅读文学名著呢?结合自己的读书经验,茅盾在《杂谈文学修养》中建议,读名著起码“读三遍”。第一遍是粗读,快读。“好像在飞机上鸟瞰桂林城的全景”,主要引起“情感上受感动”;第二遍是慢读,细细咀嚼,注意篇章结构;第三遍是精读,要一段一段地读,注意炼句炼字。后两遍要让理智活动起来,不仅要分析技巧,而且要“想到作者的思想,要看到作者在这篇里写的是什么社会问题,写了哪几个典型人物,再想想他用怎样的形象表现出来”。同时,还应以社会科学书籍参照来读,比如“托尔斯泰善写俄国的农民,所以我们最好能找一本讲俄国农民的书来读。”
此外,茅盾还提倡应多读作品评论和作者传记,并与其他名著进行比较,抓住其特点。他认为,多读、精读、思考和比较,是读文学名著的基本方法,也是提高文学修养的必然路径,舍此则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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