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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王者风范(第2页)

很快,猎人勇士们便逼近他们,十几人策着马缰绳,精壮的马匹围着他们奔踏,马蹄声如雷,踏碎了新绿草皮。

每年的春猎,都有以部族为单位的狩猎比赛,除了流风一族之外的十一部,每个部落派出三十六名猎人勇士参与狩猎比赛,狩猎期限为五天,最后哪个部族狩得的猎物多,该部族的猎人勇士就会被封为十二部中最英勇的猎人勇士。

猎人勇士在整个北境都是非常光荣的称谓,十二部中最英勇的猎人勇士,是无尚的荣耀,是每个猎人勇士的终极目标。

云锦绣猜测,这十二个人,应该是哪个部族的猎人勇士团之一,他们马后带着强弓劲弩,马前配着长剑,长刀,腰间配着短兵器,穿着兽皮衣裤,胳膊裸露在外,胳膊上的肌肉凸起,如铁块一般,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力量的光泽。

轩辕秀在她耳边说道:“是突厥部的人。”

云锦绣点了点头,看来轩辕秀对十二部早有了解。

十二猎人勇士很快将他们包围住,坐在高头大马上的猎人看着云锦绣和轩辕秀,如饿狼看到食物一般,两眼冒光。

“我就说嘛,一定会有特别的猎物。”

“天元的人闯进咱们北境的王族猎场,实在是稀罕。”

“相信这两个猎物,会是今年最特别的猎物!”

他们的目光在云锦绣和轩辕秀身上审视,好像是在观察,从哪里下手比较好。

其中一人抬起手,其他人就闭上了嘴巴,轩辕秀眯了下眸子,这个人是这队猎人的首领。

只见首领开口道:“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

轩辕秀回答道:“爷的爱妾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草原,要四处观光观光,昨天夜里遇到下雨,迷了路,我是你们首领,阿史那的朋友,正在和他做一笔生意,你们来得正好,正好可以带爷过去见他。”

团队首领不由按向腰剑的短刀,“我们首领最近可没什么客人要接待。”

其中一个贼眉鼠眼的人一直盯着云锦绣,一听头儿这么说,便开口道:“这小娘子细皮嫩肉的,滋味一定不错……”话还没说完,“啊”地参叫了一声,从马上摔了下来。

只听“锃!锃!锃!”拔兵器的声音,几道雪亮的刀光闪得云锦绣眼睛刺痛,她抬起袖子挡住眼睛,周围便没了动静。

她放下手,只见轩辕秀已经坐在首领的身后,手中握着他的短刀,切着他的喉咙。

对自己出言不逊的猎人摔在马下,好像是脖子摔断了。

轩辕秀冷声向首领道:“要么死,要么现在就带我去见阿史那。”

其他的猎人则擦着眼睛,他们根本不知道轩辕秀是怎么伤了同伴,又怎么一招制服首领的。

见首领不答话,轩辕秀手中力度微微加了一分,便有鲜血顺着首领的脖子流了下来,轩辕秀冷声道:“你不带我去,他们也会带我去。”说着,手上的力度就要加重。

一直咬着牙的首领忙喊道:“别,我带你去。”

轩辕秀顺势将他推下马,伸手向云锦绣,云锦绣伸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握住了她的手,一用力,云锦绣只觉自己的身子一轻,似飞起来一般,等回过神来,已经落在他的怀里。

轩辕秀双手从她的腰侧穿过,握着马缰绳,然后向猎人勇的首领道:“带路。”

首领忙爬上同伴的马,带着轩辕秀,往突厥部的营帐去。

流风止站在远处的草坡上,看着轩辕秀跟着突厥部的人离开,不由松了一口气。

想来是自己多疑了,以阿秀的本领,又怎么可能会出什么意外,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云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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