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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之前,她还得到了萧景川感激的眼神。
。。。。。。
沈明玉的房间。
陈秀秀眼底还有些担心和踌躇,“小玉,你和妹夫坐车也累了,就这么让他去做饭,是不是。。。。。。”
她虽然知道妹夫对妹妹挺好的,可具体多好也不清楚。
她想着萧景川好歹是新女婿,过年第一次上门就让人家负责一家子的饭菜,要是因为这件事影响了人家俩的感情,这多不好。
“嫂子没事,你别担心,景川他。。。。。。你也知道当兵的,精力比较好,你不让他干他坐的浑身难受,所以你放心吧。”
开玩笑,当初萧景川腿受伤的时候,整天还拄着拐棍在院子里蹦蹦跳跳,一点闲不住,更何况是现在。
好不容易让他有了在沈家人面前展示自己的机会,他怎么会放过呢?
要不说,最了解他的还得是沈明玉。
见她确实不担心,陈秀秀松了口气,沈母这边也是。
其实沈母和凌芸有点像,对她来说女性不能没有工作,或许是这种氛围的熏陶,所以从小沈家人不分男女,什么做饭干家务每个人都得干。
干的最少的还是沈明玉,因为每次她干活都会被她哥或者她弟给抢走,导致原主有点懒,和沈明玉是一样的。
“好了,好了,不是多大事,妈嫂子,你们也过来看看,我也给你们买衣服了。”
沈明玉翻开包裹,找出给他们买的衣服。
最先拿出来的自然是眼巴巴等着的沈耀,沈明玉给他挑的是一套蓝色的灯芯绒套装,还配了一顶同色系的雷锋帽,再加上大大的护耳。
等给沈耀换好之后,把沈明玉萌的心都要化了。
她双手捧着沈耀的小脸,“哎呀呀,我们家耀耀是真可爱啊,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这话把他夸得都害羞了,然后凑近沈明玉的侧脸,亲了一口。
“姑姑也可爱。”
啊啊啊啊。。。。。。沈明玉没忍住抱着沈耀吸了好一会儿,这种感觉当妈妈或者养宠物的人都会懂,而且小孩身上有一股奶呼呼的味道,很好闻。
沈母看不下去才把她拉开,小声道:“你要是真喜欢孩子,那就和景川早点要一个,你们俩都长的那么好看,生的孩子肯定也好看。”
“对了,你这次跟着他去京城,他爸妈就没有催你们要孩子?”
两人结婚半年,有的家里早就着急了,她也不是催,是担心男方父母那边。
沈明玉却没有这样的顾虑。
她是喜欢小孩,可也清楚一件事,要小孩是要对ta负责的,她和萧景川的工作都忙,要了孩子谁管?
就算有人管着,也需要陪伴孩子吧?萧景川一出任务走好长时间,她一办案子废寝忘食的,哪能顾得上孩子?
这时候要孩子就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妈~这事儿你别管了,别人还没催呢你就先催上了,我现在不考虑要孩子,我还要奋斗事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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