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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却不依不饶,拿出一个苹果,放在他嘴边,说道:“你先闻闻再说。说不定您会改变主意呢。”
一哥斜了他一眼,但还是把脑袋凑过来,闻了一下。顿时,一股浓重的香火气直扑过来。
一哥怔了一下,想了想说道:“这么重的香火气?不会是贡果吧?哪里来的?这味道可不寻常。”
程一笑道:“知道您受了伤,我昨天特意去了天后庙,跟庙祝求来的,保佑您恢复健康,龙马精神。这可是我的一片心意。”
一哥大喜,连忙接了过来,也不擦,一口就咬了一小半,嚼了两口笑道:“好味道,不愧是天后庙贡果,仔细尝尝,有一股奇异的香气。这味道,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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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一,要不说伯父喜欢你啊,你看看他们那群笨蛋,我受了伤啊,居然还送我红酒,还有什么古巴雪茄,有毛病吧?我是病人嘛。”一哥一边嚼着苹果,一边埋怨道。
“还得是你呀,阿一,天后庙贡果,一定最灵嘛,阿琴,给我放到里面去,不能让别人看见,这可是阿一的一片心意。”一哥吩咐道。
阿琴接了过来,对于这个年轻人的重视却是提高了不少,送礼送的这么准确,可不容易。
心中不禁猜测:“天后庙贡果,逢年过节时候,在上层也是有价无市的,这小子一下子弄来这么多,难道是打劫了天后庙吗?”
又聊了几句,程一就离开了,理由是不能打扰伯父养病,等到伯父病好一些,再过来看望。
等他走后,一哥叹了口气道:“这两天,过来看我的人不在少数,可是,也就只有阿一,心里有我,还没有私心杂念。这孩子,不错。”
程一从警署出来后,却是往元朗而去,心中暗自想着:“丫丫的,你们三兄弟的命,警方不收,我收定了。今天就去会会你们。”
来到元朗,此时的元朗,可没有古惑仔世界中建设的那么好。
屋邨设计得简直就是鸽子笼,地方狭小不说,设施也十分简陋。街道上弥漫着一种腐败的气息,让人感觉压抑。
程一走在街道上,听着耳边传来的地道的越南口音的粤语,心中有点想笑。
不禁感叹:“不得不说,系统的功能真的很强大,就凭这语言翻译能力和识别尺寸的能力,自己做个翻译和服装导购绝对不愁生意。”
“唉,可惜啊,这种朴实无华的生活,哥们回不去了啊!”程一心中有些感慨。
忽然,楼道的角落里面,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传了过来:“你找谁?”
程一回头一看,却吃了一惊。眼前这个人怎么看都像咖喱,可又明显不是。
这家伙脸色发青,瘦得皮包骨头,看人的眼睛却是血红血红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病态的疯狂,明明就是个瘾君子。
程一说道:“你好,我来找阿渣他们兄弟的。你知道他们在哪吗?”
那男子眼中一亮,摸了摸脑袋,喘了几口气,说道:“要杀人,找我也可以的,我的价钱不贵。”
程一一愣,说道:“你也可以?你确定你有这本事?”
“对,只要市场价的一半,给我米粉也可以,你说杀谁就杀谁,就算是港督,照杀不误。”男子说着,神经质的抽了抽鼻子,眼睛里的光芒更亮了。
程一心中却是不太舒服,看着眼前这个被毒品侵蚀的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辉仔。”男子有气无力地回答道。
“跟我来。”说着,程一掉头走去。
辉仔擦了一把身上已经有些发灰的跨栏背心,立刻跟了上去,那急切的样子生怕程一改变主意。
来到一辆出租车旁,程一把手从车窗探了进去,拿出一碗素食米粉。
辉仔一看到米粉,呼吸立刻急促起来,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刚要伸手去抓,却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收了回来,眼睛却是死死地盯着米粉,那眼神仿佛饿狼看到了猎物。
程一说道:“以后,你的命是我的,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能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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