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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
周栋带着刘栖在县城里买了新衣服,还给她买了一个金镯子。
又给周母买了一个,周栋记得他妈好像是有一个银镯子,是嫁人之前,他姥姥给的。
正好他做生意发了些财,赚钱不就是给家里人花的吗?所以周栋买起东西来也不手软。
回家之后,他便将金镯子给了周母。
看到大金镯子,周母一时间之间感动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辛辛苦苦大半辈子,还是第一次收到儿子送给她的东西。
“儿子,这个金镯子你还是给栖儿吧!你能有这心意,妈就心满意足了。”
周栋将金镯子戴到她的手腕上,开口道:“我已经给她买过一个了,这个金镯子是儿子孝顺你的。”
一个金镯子,对他来讲也用不了多少钱,要是翡翠镯子,他还真买不起。
更何况周母每天忙来忙去,戴翡翠镯子容易磕磕碰碰。
金镯子就不一样子,戴在手腕上再显眼不过了,村里人一看就知道。
人都有点虚荣心,周栋就想让他爸妈过的好一点。
。。。。。。
周二丫准备等她二哥结完婚之后,她就去学理发。
周栋在市里认识了一个理发师,听说在大城市学的手艺,烫的头可好看了。
他想起来自家妹妹,给人塞了一些钱,说好过段时间让周二丫来学艺。
县里跟镇上也有理发师,可那些人手艺不怎么样,周栋觉得要是真想吃这碗饭,肯定要向有真手艺的人学。
周二丫到了市里,就近租个房子,学个半年便可以回来自己上手干。
周栋看了县城的理发店,生意挺好的,现在的人都赶时髦,都喜欢烫头。
在食堂干了这么多天,周栋大哥也琢磨出味来。
做小生意还是挺简单的,只要肯吃苦,就能挣到手里钱。
周栋建议他租个小店面,如果手里没钱,可以先摆摊。
正好他在食堂学会做大锅菜,以后就摆摊卖大锅菜,定价低一些,现在人手里都有点钱,有些人懒得做饭。
但又没太多钱下饭店,只这种便宜的大锅饭再合适不过了。
各种菜混在一起炖,放点肥狗肉片子,比小炒菜还好香。
周栋大哥跟他大嫂商量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摆摊。
他们觉得周栋有做生意的经验,胆子又大,可他们第一次干生意,手里就那么一点本钱,要是赔光了,那真是天都塌了。
还是摆摊靠谱,他们打听了一下,发现摆摊什么钱都不用交,只要当天做的东西能卖出去,就能赚到钱。
周栋看这两人已经决定好了,便从村里招了两个妇女,这两个人跟他们家挺熟的。
周姐跟他还有点血缘关系,两人是一个奶奶的。
徐大姐隔他家比较近,周栋知道这是一个做事麻利的人。
有这两个帮忙,食堂一定可以正常运作。
周栋大哥大嫂从食堂出来之后,便买了摆摊用的东西。
他们准备做好之后,到县医院门口卖,医院食堂卖的东西贵,周围的店铺的菜没他们卖的大锅菜便宜。
周栋觉得他大哥跟大嫂脑子还挺活络的,县医院确实是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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