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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不远处,有间传闻闹鬼的破庙。
可刑六年纪小,不懂这些,自然也没有忌讳。这地也没人来,他就安心的住了进去。
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好处,讨饭都讨的容易些。
加之这城里还有不少人认识他,大多数都愿意舍出一些吃食。
一眨眼四年过去,新上任的知府有一日心血来潮,说要把那破庙重新修葺一番,这下刑六又没了去处。
十二岁的刑六已经有了些想法,看了眼破庙,就直接走上了官道。
有句老话说的好:人挪死,树挪活。反正都是要饭,去哪不是要。
万一遇上什么机缘,自己还能讨个活计。
那庙也不算是个好地方,拢共也就一小块地方能住,还漏风漏雨的。
刑六想的还真就没错,有一天他讨饭讨到一家酒楼门口,刚好那老板就在门外站着。
看他可怜,就问他想不想留下当个伙计。钱是没多少,但管吃管住。
刑六立马答应下来,连连向老板道谢,并一再保证自己会好好干活,绝不偷奸耍滑。
老板很满意,让人带他洗澡,还给他找了几件旧衣服。
刑六男生女相,长得极其俊美。四年的泥垢搓干净,换身衣服往那一站就异常扎眼。没过几日,城中就有不少人慕名而来。
他一无背景,二无家世,这美貌无疑会生出不少祸端。
普通的客人还好,店老板几句话就打发了。可遇到有权有势的,老板也招惹不起,只能尽力的帮他从中周旋。
这一来二去的,搁谁谁都受不了,老板也只能客气的请他另寻别处。
说自己本是一片好意,没曾想会成这样。他的本事也不大,护得了一时也护不了一世。
刑六也不是个混的,自然明白老板的难处。千恩万谢的说了几句好话,就拿着工钱走了。
还没出城呢,眼前一黑后脑勺上就挨了一棍。
他心里暗道不好:这摆明就是拐子的伎俩,说不准就是看上他的皮相,拐他去做青楼妓馆里的小倌。
还好这棍打的不实,只是疼了一下。于是他将计就计,假装晕倒。
等那人把他头上的布拿下时,忽然跳起,拔腿就跑。
逃命的速度自然要快人许多,那人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跑进闹市中。
他往后看了几眼,想确定一下那人到底有没有追来,却恰巧和一位妇人撞在一起。
妇人手里的东西散了一地,刑六赶紧弯腰去捡。
一抬头刚好看清那妇人的长相,他用力揉揉眼睛,接着一脸惊喜的抓住了她的手。
那妇人不是别人,正是刑家早早出嫁的二姑娘,刑六的亲姑姑。
当年这刑家二姑娘看上本地一个穷书生,可他家老爷子瞧不上那人的出身,想出手拆了这对鸳鸯。
刑家二姑娘性格执拗,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和穷书生私定终身,生米煮成了熟饭。
老爷子得知后,一气之下让人把她赶了出去,还对外说这二姑娘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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