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每一名大祭司皆有寓所,所谓寓所,类似于小型地狱,与法门直接相连,因此大祭司可以穿行于法门内外。
猎头司的寓所名为纷繁地狱,此地有繁花盛开、有清风和煦,视之不似地狱,反倒像人间仙境。
孙必振对此十分不解,他询问李德:“师兄,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李德抬了抬眉毛,“地狱。”
“我不是说整体,我是说局部。”
李德抬了抬眉毛,“反正是地狱。”
召潮司朝李德呲牙,赶开了他,凑到孙必振身旁说:“别听他瞎说,这里是猎头司的寓所。寓所是独立的空间,其上连接地狱,其下连接法门,大祭司的寓所会变成他们最害怕的样子,因此又被称为‘大祭司的地狱’。”
孙必振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无法想象猎头司那样勇猛的人会害怕什么。
“我相信你,但是,这么恬静的地方,有什么可怕的?”
召潮司和李德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唯独刘易斯回答道:“或许猎头司在这里失去过什么?我去过马老师的寓所,那是一处战场,虽说没什么恐怖的,但马老师在那里失去了全部战友……”
孙必振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人与人是无法相互理解的,他人即地狱。”李德幽幽地说。
四人来到了花田中央,一棵青翠的大树下有某种野兽践踏留下的纷乱痕迹,看着像马蹄印,但又不那么像,四人都认不出来。
“别傻愣着了,该干嘛干嘛,雷暴司警告过了,无论猎头司是飞升还是死亡,这里很快都会坍塌消失,必须赶快!”李德提醒道。
大树下铺着一张粘满污秽的毛毡,孙必振将猎头司留下的皮囊放在了毛毡中央,霎时间,皮囊受到了某种指引,漂浮起来,渐渐萎缩,最后化作了一只小小的灰色虫蜕,虫蜕上沾着一点猩红色的污渍。
“这就是定续命的第一味药引?”看着毛毡中央的药引,孙必振非常高兴,他将虫蜕捧在手中,没有多想,直接丢进了嘴里。
“欸?你怎么给吃了?”李德问。
“啊?这个药引不能直接吃吗?要不我吐出来?”
“别了,吃就吃了吧,不影响。”
既然李德都这么说了,孙必振干脆嚼了起来,染血虫蜕有一股淡淡的汗味……
“呃,我感觉没什么不同,我没搞错吧?”
话未说完,孙必振突然感觉世界崩塌了,坠落感袭来,他以为是猎头司的寓所正在消亡,殊不知这只是他在经历药引的前世今生。
孙必振昏了过去,一时半会醒不过来,无奈,李德和召潮司只能用大树下的毛毡把他卷起来,像扛木头一样扛着他返回凡世:寓所的出口——也是蝴蝶之门的出口——敞开着,直通申国商京。
在毛毡中,孙必振做了一个梦,他变成了药引,不,他就是药引,他是若虫,而那毛毡是染血的虫蜕。
梦啊,梦啊,梦……
……
喀日迪自从生下来时起就是他族人中跑的最快的。
这话也不全对,这里所说的“生下来”应该是夸张了些,毕竟一个刚学会走的婴儿是无论如何跑不过一个成人的。更确切地说,喀日迪比同龄人跑的更快。
具体有多快呢?这属实不好形容,一个真实的例子是,喀日迪六岁时跑赢了他的大。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喀日迪烧了他大的一张极好的毛毡,他的大提着马鞭一路追,喀日迪就一路跑,直跑的他大丢了马鞭、站在原地猛喘气,喀日迪也没有停下,甚至没有慢下半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