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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颠覆了窦宾这辈子的三观。
惊骇之余,后面的事,只要略略思考,不用深入,但凡智力在人类平均线上,都能判断出:
拓跋鲜卑这一回,就算不亡,未来十年二十年恐怕都没有办法恢复元气。
所以投汉,那就是本能的选择。
而且这些年自己儿子没少往平城跑,从那边传过来的消息,汉人榷场从来没有欺压胡人的说法,买卖公平,童叟无欺。
很难得,非常难得。
要知道,南夏善待胡人,那都是匈奴是草原主人的时代了,离现在至少有百余年的光景。
后汉最后百来年,再加上曹魏这些年,只要是在边塞的胡人,哪有不受欺凌的?
平城榷场积累起来的口碑,平日看起来也不过让胡人嘴上多赞美几句,没什么卵用。
但事实上,在某些时候,却是能起到天平倾斜的作用。
人心啊,民心啊,这些东西听起来很缥缈,但却又是实实在在的。
比如现在。
因为平城榷场公平交易,再加上冯某人为了收买,呸,应该是说为了加强与草原民族兄弟的感情,一直是大撒币。
所以窦宾宁愿选择相信汉军。
也不愿意选择相信想要自己部落的好女婿。
当然,窦宾也知道自己的好女婿,是草原上难得的英雄人物,或者说是枭雄人物。
背叛女婿,选择汉军,他自然也做好了付出足够代价的准备。
族里战死的这些勇士,就是必须的代价。
听到大人的话,窦速侯顿时就是如遭电噬,身体仿佛被定住了,张着的嘴巴似乎想要说什么,但却又什么也说不出来。
只见他的眼神带着些许不可置信,甚至还有些空洞而迷茫,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这一刻崩塌。
虽然窦速侯自己也卖族人的人头,但那都是卖活的。
而且大汉也承诺了,族人会得到妥善安置,比如说到矿场当矿工,到工坊当杂工,到草场当牧工……
苦是苦了点,但再苦,能苦得过在草原上肉身挡白灾?
至少去做工,衣食是有保证的——去平城那么多次,窦速侯对大汉工坊矿场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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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没有想到,大人卖起族人人头来,竟是比自己还狠得多。
看到儿子这个模样,窦宾叹了一口气:
“儿啊,你不要以为这是吾太过心狠,若是可以选择,吾又何尝愿意如此?”
“吾知你们兄弟二人与拓跋力微素来不和,故而一直反对没鹿回部与索头部合并。”
“所以你们宁愿投汉,也不愿意投靠拓跋,只是拓跋力微不怀好意,汉国难道就是善类了?”
汉国若是善类,那冯瘟神的名号又从何而来?
窦速侯顿时就是有些呐呐:“大人……”
说完这些话,窦宾抬目看向前方,又继续开口道:
“我不是说你们做错了,相反,现在看来,你们选择投汉而不是屈于拓跋,反倒是个正确的选择。”
“我只是想告诉你,既然已经决定投汉,那就不要再存着什么三心二意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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