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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衣衫尽,黄河入海流”之后,冯刺史搂着小妾,半躺在榻上,懒洋洋地问道:
“你离开南中这么久了,怎么现在还能想到南中的树能用来制蜡烛呢?”
一说起这个,原本萎靡不振的阿梅立刻精神一振:
“妾不是学了那个分离提纯法么?然后想起做蜂蜡的时候,正是用了书中所言的提纯之法。”
“所以妾特意取了一些蜂蜡融化后,再重新提纯了一遍,发现浮起的物质,有类脂,妾称之为蜡油。”
“再想起我们平日里的灯烛,不正是油脂?于是妾就怀疑,会不会只要是含有这类物质,皆可提纯,以供燃烧?”
呱啦呱啦……
大约就是想起自己在南中时,族人夜里没有灯烛,所以经常会拿折一种树枝来当火把。
那种树枝,表面多有类蜡油的东西,烧起来特别旺。
所以去年花鬘离开凉州时,特意跟花鬘说了,回到南中后,送些这等树枝树叶过来……
第一次虽然熬制提纯出一些蜡油,但数量太少,所以没有成功。
也幸好冯刺史知道搞科研就是在烧钱,所以平日里给阿梅实验室特批的钱粮,基本都是没有上限。
所以才有了后面让东风快递从南中继续运树枝树叶。
冯刺史听完,沉默良久,最后拍了拍阿梅光滑的后背,长叹一声:
“生错了时代啊!”
连对特定的物质进行命名都无师自通。
虽然认知还很笼统,但这是因为化学实验条件太过简陋所限。
若是在科学启蒙大发展的历史阶段,说不得就是居里夫人一类的人物。
阿梅不明所以,抬头茫然地看着冯刺史。
“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你很厉害。”
“那也是男君教得好。”
“我教了那么多学生,能像你这般的,有几个?”
冯永不同意阿梅贬低自己的说法。
“就算是如魏容这般,比起你来,也要逊上一筹。”
不是说魏容天分不高,而是他的天赋不适合像阿梅这样搞科研。
因为他最擅长背记。
你要让他引经据典,他能给你讲得头头是道。
这一点,就连向朗也是赞不绝口。
但你要让他研究创新,他就远不如阿梅。
所以最适合他的,还真就是呆在学院里主持教学工作。
得到了冯刺史的肯定,阿梅满心地欢喜,在冯刺史的怀里缩了一下,轻声道:
“妾想求男君一事。”
“什么?”
“开春以后,妾想回南中一趟。”
“因为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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