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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6章 年少热血(第3页)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还有,张小娘子可知,这南乡有一种笔,叫炭笔,写字极快。若是非正式文书,用它来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点,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

“故同受这炭笔启发,用鹅毛蘸墨汁写字,不但快,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兼二者之长,此养鹅之利三也。”

张星忆瞪大了眼,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她只总结出一句,那就是:养鹅好哇!

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问道,“如此听起来,多养鹅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又是为何?”

每一个到南乡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

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

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养鹅的好处,李慕作为工坊的主事人,应该大力支持才是。

这种事情,应该去跟李慕说啊,跟自己说又是个什么意思?

李同听到张星忆这么一问,当下就有些呐呐,“张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乡的庄子,都是给工坊牧场供菜供粮的。”

“且我那个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冯郎君送过来的祝鸡翁之术,便让我全心习之。”

“她怕我因为养鹅而耽搁了经营庄园,故对我加以管制,不让我对这畜蜂养鹅之事多加心思。”

虽然李同说得不是很明白,但张星忆听懂了。

只是李同与她第一次见面,就说起这种事情,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过于心急了,但机会就这么一次,若是此次劝说张家小娘子不成,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张小娘子就是个问题。

若是让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继续尝试养鹅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鹅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里,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乡的庄子,要按冯郎君的意思,专心种菜、用祝鸡翁之术来养鸡鸭供给工坊才是正道。

这大批养鹅,自己又没经验,谁知道能不能成?

万一不成,坏了冯郎君的事,那对李家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这么白费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经过田头,看到许二娘在地里忙活,李同心里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当初自己看不起这地头的活,但看看二娘,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气。

唯有自己,一事无成。

想起当初自己曾发誓一定要有出息,要让阿姊和二娘另眼相看,哪知现实竟然打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心里最看重的两个女子,竟然都压着自己一头,能不羞愧么?

而且如今阿姊和家族对自己的限制甚多,若是按阿姊的意思来,就算以后再有出息,在别人眼里亦只不过是沾了阿姊的光。

如今想要证明自己,只有在现有的条件下,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养鹅畜蜂就是李同这两年好不容易摸索得来的路子。

所以他怎么肯轻易放弃?

反正二娘也是喜欢在地里忙活,我养鹅畜蜂,在她面前不算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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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还是年少慕艾,热血情怀,想要发奋图强——发奋图强的同时能与心爱之人相依相伴,那就是最好不过。

只见李同硬着头皮对张星忆说道,“张小娘子,这蜜水,乃是珍品,这养鹅,也是大有好处的,故我想着,能不能请小娘子帮忙给冯郎君传个话,允我在南乡尝试一下?”

在李同看来,自己以前得罪过冯永,所以冯永对自己肯定看不顺眼的。

若是自己求上门去,不要说能不能劝说得动冯永同意,就是能不能见到人还是个问题,最大的可能,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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