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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免脸上的冷意融化了些许,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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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馆里,男主独自在吃饭。
饭馆老板的女儿被小混混调戏,她去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小混混们嬉皮笑脸地跑走,没付钱。
老板追到门口,不知道是不敢追还是追不上,转身回到店中大骂自己的女儿。
之后老板去厨房做事,他想起女儿拿走了一把菜刀,喊她送过去。
女儿先生气地把菜刀扔地上,然后又捡起来,送厨房去了。
男主旁观了整个过程,结账时和老板女儿聊天,叫她跟自己走。
这就是《血鸳鸯》的开头,汪端本来想第一天就拍这场戏,但布置饭馆场景需要时间,便先去拍了几天外景。
这段剧情要拍好几个角度的镜头,需要所有人都配合到位,所以需要拍很多遍。
“先演一遍看看。”汪端道。
叶州坐在导演旁边,和他一起盯着监视器看。
等大家演完后,汪端问他:“觉得怎样?”
叶州道:“我喜欢方师兄在付账那里的处理。”
方宜修走过来道:“演到那里时,情绪上来了,就微调了一下台词,导演觉得怎样?”
编剧剧本上写的是让男主问女主要不要跟他走,方宜修演出来的感觉是:他知道女主会跟他走。
“好,很好。”汪端又问叶州,“让你演你怎么演?”
汪端问的是如果他演男主,他会怎么演。
但叶州和方宜修关系很好,不想回答这种问题,就假装理解错误:“我那个洁癖富家少爷的角色不会来这种小饭馆吃饭啊。”
汪端看他一眼,没为难他,而是顺着道:“如果他来呢?”
叶州想了想,道:“如果因为某种缘故来了,他会在那姑娘拿出刀的时候对她感兴趣,然后在她丢下刀的时候失去兴趣。”
方宜修的男主相反,在女主拿出刀时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在女主扔下刀时,他变得感兴趣了。
富家少爷有点子疯批,很乐意看见血腥场面。
男主则是叛逆,所以在看到女主反抗他父亲时,会对她产生兴趣。
男主这条线编剧写得很清楚,富家少爷只是为主角服务的配角,形象比较模糊,但从试镜开始,叶州逐渐把这个人物补全了,让他变得清晰、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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