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此疑惑的王忠并不知道。
沈书走的每一步对他们许多武夫来说,都是最难的一条路。
磐石锻体诀。
大日筑鼎诀。
血气凝练到了极致,才让他看起来并不臃肿浮夸。
而想要做到沈书这一步。
不仅需要天资,更是需要时间,两者叠加足以耗死任何一个天才。
但可惜。
沈书要天资,他有圣贤时刻,要时间,他有圣贤时刻。
一句话。
天资要的,他沈书要,时间要的,他沈书还要。
拳打凶兽,脚踩瓦隆,顺手在抽两个天才。
这,就是沈书。
随着沈书向前踏出一步。
刹那间。
他脚下血气爆炸,让周围出现了宛如莲花一般的淡红色涟漪。
灵血的功能性超乎了沈书的预料。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此时沈书随着血雾的扩散,他也越用越顺手。
念力和血气的集合,大大的增加了念力的扩散范围,也增加了血气的控制能力。
只需要一点点血气,沈书就能利用那些尚且残有力量的鲜血,凝聚成血剑。
不止是血剑,甚至丝线或者大锤什么的都可以。
只不过,血剑更为方便罢了。
这确实帮沈书弥补了一个对群的作战手段。
以后他再也不用将长刀灌注血气,然后费劲巴拉去砍了。
浪费的血气不仅多,还有点大炮打蚊子的感觉。
现在多好啊。
用人家的血去杀人,消耗少,效率高。
还帅。
该说不说的。
剑这个东西虽然有些娘们唧唧的。
但属实是真帅啊。
沈书看着那一把把血剑飞出的场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从修仙世界穿越来的魔修呢。
就在这时。
沈书只觉得有念力被一阵波澜,仿佛是被石子砸了一下门。
随即他看向战场的某处。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