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于人群之中,悍然出手偷袭,堂堂一尊大剑修,此时却如同一个鬼蜮刺客。
可惜,可惜。
即使手握时机,他却依旧不是那人的对手。
他,败了,败的很惨。
于是,苟且偷生早已成习惯的他,舍了剑,双膝跪地,亲吻着人家的鞋子,恳求着放过。
对方仰天大笑,在各种肆意折辱中,废了苟且的一手一脚,大方的放过了他。
人,能苟且。
可,
一颗无敌的心,一把无敌的剑,能苟且嘛?
“有些人,舍了剑,也许就再也捡不起来了!”
苟且颤个不停,曾经的一幕一幕,皆化作一幅幅清晰画卷,在其脑海之中一一闪过。
他弱小时,苟且偷生,那时还能以弱小偷生为借口;可后来强大了,他被尊为“乱剑圣”,依旧要苟且偷生?那修道是为了什么?修剑,又是为了什么?
剑,舍了。
剑心,也就碎了。
好在后来,半残废的他,在巧合中听到了一个书铺的传说,他怀抱着希望而来,遇到了一个人,一些书。
于是。
一切,似乎得到了转机。
“我不想回去!”
这是苟且的第一句话。
“我不服。”
这是苟且的第二句话。
“世界那么大,我想看看,到底有多少跟那武燚垚一般的天骄;我想去见见,去拿他们,一一试试我如今的剑!!”
这是苟且的第三句话。
其最后一句,掷地有声,其音不住的回响于庙宇、天地。
喜欢我在人间有个书铺请大家收藏:(www。aiquwx。com)我在人间有个书铺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一觉醒来,世界巨变。藏匿于西湖下的图腾玄蛇,屹立时如摩天大厦。游荡在古都城墙外的亡灵大军,它们只听从皇陵下传出的低语。埃及金字塔中的冥王,它和它的部众始终觊觎着东方大地!伦敦有着伟大的驯龙世家。希腊帕特农圣山上,有神女祈福。威尼斯被誉为水系魔法之都。奈斯卡巨画从沉睡中苏醒。贺兰山风与雨侵蚀出的岩纹,组成一只眼,山脊...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