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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
说实话,算不上。
毕竟,能从这等存在的手上活下来,就足以夸耀了。
更何况,他顾墨同样不是在各种“舔”这家伙,要是换他以前的脾气,叽叽歪歪的,还共赴极乐,同参大道,打爆你的骷髅头信不信。
彼其娘的!
可想归想,该怂还是得怂。
不过好在,这骷髅僧除了馋他顾墨的“身子”之外,也没做什么坏事,且还赐了他一本真经,一段机缘。
人,还怪好的呢?
不,不,不。
不能这么想,毕竟,那一身血煞杀孽、红芒似血,作不得假。
哦,对了。
眼前这家伙,貌似也是。
“对了,和尚你因何来此啊?还恰巧带着苟且与孔秋,我正想找他们来着。”顾墨直接转移话题。
“路上偶遇之,而我之所以来此,正是为了祂,为了了结刹那古寺与其的一些因果与纠缠。”羽翀简短的将自己的目的,以及半路上恰巧遇到背着苟且,来寻顾墨孔秋的事,娓娓道来。
羽翀,或者说刹那古寺,寻这骷髅僧,至今已经足足近百载了。
只是也许是缘分未到,羽翀寻了好多年,依旧不曾遇其一面。
直到今日,羽翀半路偶遇孔秋与苟且,并且感知到远处的佛法异象,还有菩提子的气息,于是便领着苟且与孔秋,匆匆朝此地赶来,方才有了如今这一幕。
正如佛家有言,“缘”之一字,妙不可言。
“原是如此。”
顾墨点头惊叹,确实很有“缘分”。
《儿歌三百首》,是公孙羊自刹那古寺半身佛陀手中赢来的,后作为顾墨入门赠礼,送与了顾墨。
羽翀因“大白鹅之死”与清虚子联诀而来,却因三教辩论,输去了刹那古寺曾经的至宝:菩提子。
而菩提子与《儿歌三百首》,又恰恰是曾经的骷髅僧,渴望而不可求的执念。
再加上,骷髅僧与羽翀和刹那古寺的因果纠缠,还有顾墨,机缘巧合路过此地…………这一点一滴、一丝一缕,终究化作一个“缘”字。
可以说。
如果这其中,但凡少了一环,说不得这两人,一生都难有相遇之机。
“那位可总算走了,小先生你们没事吧。”
此时,孔秋自庙外缓缓探出了半个身子,他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会,见一切平静,心中顿松了一口气,而后便搀扶着苟且,走了进来。
“你们俩没事吧!”顾墨看着脸色苍白似雪,且略带沉默状的苟且,不由问了一声。
“我没事,苟(狗)子有点。”
孔秋将苟且靠墙放下,而后一屁股坐到顾墨与羽翀身旁,摇头苦笑道:“那家伙,伤势重归重,但还不至于要命。”
“只是…………”
说到这里,孔秋的话顿了一顿,眼角余光瞥向墙边沉默不语的苟且,咬牙生气道:“只是这家伙,应该是被打击到了。”
“毕竟,他重回巅峰的第一战,就败的这么惨,这么狼狈;别看这家伙,平时没什么锋芒,可我知晓,他骨子里也傲着呢。”
“由四境跌落凡尘,再自凡尘逆伐而上,世间能有几人?如果再加上,恢复境界后,更上一层楼,悟出天下少有的剑道,那么这等存在,可称天才乎?可尊天骄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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