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现在只要伸手一点就能让蝙蝠变回祝明玺,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珍之重之地把它捧在手心里,亲吻它毛茸茸的脑袋。
“阿玺,”魔王爱不释手道,“你现在好小。”
祝明玺:“……”
祝明玺:“你倒是好大,别亲我了,感觉像是在洗头。”
魔王把祝明玺抱在手心里,按在心口上:“好想在身体里挖个洞,把阿玺放进去。”
祝明玺:“……”
祝明玺总觉得这话他听过类似的。
。
变成血族也不是没有好处。
每次吸食过魔王的血液后,祝明玺就会短暂地获得年轻的身体和充沛的体力,若是佐以鎏金圣水,这种状态还能维系得更久一些。
祝明玺用自己年轻的身体在日落后奔跑,与魔王玩闹,并同他留下许多怪里怪气的合照。
祝明玺用自己年轻的声音对魔王讲述自己的过去,告诉他自己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灵魂也不属于这里。
祝明玺用自己年轻的手握着纸笔,轻轻绘出沉睡中的魔王,每一笔都轻柔至极。
搁笔时,祝明玺突然想起洛希尔昨日还委屈巴巴地控诉他,问他和自己接吻时为什么闭眼闭得那么快,是不是嫌弃他没精灵王子时期好看了?
祝明玺垂眸轻轻笑了笑,提笔写下:
【我的王子,我的爱人……】
笔尖在画纸上顿住,祝明玺表情变得恍惚,他几乎是失神般落下最后一句话。
【……我无法逃避的命运。】
。
可写完最后一个字后,祝明玺却突然回过了神。
他猛地站起身来,看向这木屋熟悉到可怕的格局,看到书架上一张张与记忆重叠的合照,看向手中的这幅画这行字。
他忽然觉得头晕目眩,浑身颤抖。
他伸出手想要把画纸撕碎。
但没有成功。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一觉醒来,世界巨变。藏匿于西湖下的图腾玄蛇,屹立时如摩天大厦。游荡在古都城墙外的亡灵大军,它们只听从皇陵下传出的低语。埃及金字塔中的冥王,它和它的部众始终觊觎着东方大地!伦敦有着伟大的驯龙世家。希腊帕特农圣山上,有神女祈福。威尼斯被誉为水系魔法之都。奈斯卡巨画从沉睡中苏醒。贺兰山风与雨侵蚀出的岩纹,组成一只眼,山脊...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