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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只要伸手一点就能让蝙蝠变回祝明玺,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珍之重之地把它捧在手心里,亲吻它毛茸茸的脑袋。
“阿玺,”魔王爱不释手道,“你现在好小。”
祝明玺:“……”
祝明玺:“你倒是好大,别亲我了,感觉像是在洗头。”
魔王把祝明玺抱在手心里,按在心口上:“好想在身体里挖个洞,把阿玺放进去。”
祝明玺:“……”
祝明玺总觉得这话他听过类似的。
。
变成血族也不是没有好处。
每次吸食过魔王的血液后,祝明玺就会短暂地获得年轻的身体和充沛的体力,若是佐以鎏金圣水,这种状态还能维系得更久一些。
祝明玺用自己年轻的身体在日落后奔跑,与魔王玩闹,并同他留下许多怪里怪气的合照。
祝明玺用自己年轻的声音对魔王讲述自己的过去,告诉他自己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灵魂也不属于这里。
祝明玺用自己年轻的手握着纸笔,轻轻绘出沉睡中的魔王,每一笔都轻柔至极。
搁笔时,祝明玺突然想起洛希尔昨日还委屈巴巴地控诉他,问他和自己接吻时为什么闭眼闭得那么快,是不是嫌弃他没精灵王子时期好看了?
祝明玺垂眸轻轻笑了笑,提笔写下:
【我的王子,我的爱人……】
笔尖在画纸上顿住,祝明玺表情变得恍惚,他几乎是失神般落下最后一句话。
【……我无法逃避的命运。】
。
可写完最后一个字后,祝明玺却突然回过了神。
他猛地站起身来,看向这木屋熟悉到可怕的格局,看到书架上一张张与记忆重叠的合照,看向手中的这幅画这行字。
他忽然觉得头晕目眩,浑身颤抖。
他伸出手想要把画纸撕碎。
但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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