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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王母娘娘的首肯后,版权保护新法的消息迅速在天庭传开。
然而,鉴于天庭较为传统的消息传播方式,除了那些与版权问题密切相关的行业内人士能够第一时间得知外,其他仙民估计要过上好一阵子才会有所察觉。
即便在蓝星那个网络高度发达的时代,如果不是与自身行业、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条文,许多人都未必会去关注和了解,更何况是天庭这边,信息的传播本就相对缓慢,总归需要一段时间来发酵。
好在有林渊的作品作为试点,整个话本行业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
至于影视剧行业,那就更是没问题了,毕竟目前整个天庭从事影视剧制作的,只有林渊这一个团队。
即便有人在看过林渊的作品后,心中蠢蠢欲动,萌生了投身影视剧制作的想法,但一时半会儿,他们也完全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如何拍摄。
众人心里都清楚,同行之间的盗版行为,简直就是一颗毒瘤,严重侵蚀着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如果没有这些盗版行为,创作者们完全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回报。
当然,仔细想想,很多人其实不是从一开始就心甘情愿地去盗版他人的作品。
往往是自己辛苦发售的作品,仅仅卖了没几天,就被别人盗版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不学对方,去盗版其他人的作品,想要在这个行业里赚到钱,那可真是难如登天。
如此一来,行业环境变得愈发恶劣,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而关键在于,天庭此前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这种行为,大家对此也是束手无策。
当然,如今这部版权保护法虽然好处多多,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带来任何影响。
由于版权明确归创作者所有,这就意味着创作者们拥有了更多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作品。
这一变化肯定会对各大书店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就拿《仙山群侠传》的作者,或者像辰北(林渊)这样的创作者来说,他们完全可以在创作出作品后,前往娱乐署申报版权,然后再与其他书店签署售卖协议,自行决定分成比例。
这与以往由书店主导操持这些事情的模式相比,无疑有了很大的不同。
不过,规矩虽然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只要书店肯花心思去钻研,未必就找不到能够与作者达成合作,甚至“绑住”作者的办法。
当然,对于一些人而言,这些事情都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平常根本不会予以关注。
比如燃灯,这几天他可是忙得很。
盗版的路子被林渊封死后,他一心想要继续对抗林渊,就只能另辟蹊径,尝试自己做正版,也就是自己拍摄影视剧。
之前,燃灯在盗版封神榜的过程中,尝试拍摄并剪辑了部分情节加入其中。
尽管在林渊眼中,那部分内容简直就是粗制滥造,通篇充斥着敷衍和劣质的味道,但燃灯却自我感觉良好,甚至还颇为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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