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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丰年看着三人,心里感慨顿生。
他从未想到过,自己曾经偶然的选择,会让他在晚年间,享受到寻常人家和和睦睦、平平淡淡的幸福快乐。
人活一世,这是莫大的圆满。
而温晓晓不禁想起了几十年前,和爷爷奶奶围在火炉前,一起嗑瓜子吃花生,有说有笑看春节晚会的日子。
怀念又眷恋。
在这三十一年里,路初尘从未正经看过一次春晚,尤其是长大后,更没有时间和机会坐下来静心观看。
往年只是回京吃吃饭,然后出去拜拜年,再和老友同学们一起喝喝酒,心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
而如今,当一家人坐在客厅,壁炉上火光摇曳,电视机掌声不断,他的眉眼中,只剩下温柔与缱绻。
这样的生活,百过不厌。
顾幻帮妈妈抱着果盘,看着电视机里的小品,听着身边的妈妈笑出鹅叫,他自己上扬的嘴角就没放下过。
他取了果盘里砂糖橘,妈妈一个,哥哥一个,叔叔一个,最后自己一个。
一口闷,甜甜的。
这是,幸福的味道。
顾幻:(*′▽)?真甜啊~
正想着。
就听温晓晓突然激动的说:“哇哇哇,迟厌!竟然有迟厌!!!”
“没想到,他居然参加春晚了。”
电视里,迟厌发色变成的内敛的黑色,一身国风西装,领边和袖口都用云纹勾边,看起来,少了几分印象中的冷酷不羁,多了几分俊朗与沉稳。
温晓晓当着家里的三位爷们儿,毫不吝啬的夸奖说:“他黑色头发,真不错。”
“衣服也好看,太帅了。”
路初尘看着电视里拿着话筒歌唱祖国的小明星,脸上的笑意隐隐退去,双眼微眯。
顾幻吧唧吧唧的嘴巴一顿,顿时觉得没滋没味。
路丰年倒是没觉得什么,毕竟在他这,温晓晓从一开始,就被划分到了年轻人的行列,听说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追星,她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个年轻人,喜欢帅哥很正常。
他带着老花镜,细细打量电视机里的小伙子,五官确实招小姑娘喜欢,歌也唱的不错。
路丰年饶有兴致的问:“晓晓你很欣赏这个年轻小伙子?”
温晓晓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好像有点夸张,连忙正了正容色,尴尬的笑着说:“你看出来了啊?”
然后又解释说:“我大学有个室友,特别喜欢他,上次我和初尘还有小言,还在黎城听了他的现场,他唱歌唱的很好听,电吉他也弹的很棒,超厉害!”
路丰年虽然不听什么电吉他,但听温晓晓这么一安利,也不禁在老花镜上加了层滤镜。
“既然你这么喜欢,要不等你生日的时候,让初尘把他请到家里来给你表演,你要是还有其他喜欢的歌星什么的,都一并请过来,人多也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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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晓晓:Σ(????)?还能这样???!!!果然,有钱是能为所欲为啊?
她连忙推辞说:“不用不用,我平时也就随便听听,也没有喜欢到这种地步,就单纯的欣赏,不用这么麻烦。”
路丰年见状和蔼的说:“一家人,犯不着见外,又不是什么大事,只要你喜欢,就不算麻烦。”
温晓晓脑袋摇成拨浪鼓,说:“没有,我说的真的,以后要是过生日,和家里人一起吃个饭,然后再吃吃蛋糕,我就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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