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算了,而且你开学就高中了,学习为主。”
……
那么刚刚初中毕业的董思雨,为什么会一个人去丽杨旅游?这要从另一个三年前说起。
12岁的董思雨,刚刚小学毕业,被云游四方,为雯露羽妮中华风系列时装周收集素材的宋画颜羽相中,征得了其父董胜云的同意,把董思雨带到了临山悦和园。
董思雨在临山读了三年初中,又学了三年的武功,同时接受了三年的生存训练。之所以这么做,一切都源于董胜云,是董胜云的爱心,感动了悦和园的人。
既然董思雨是董胜云的掌上明珠,那么让这个孩子成为优秀之中的卓越,才是对有大爱的董胜云最好的回报。
从小就有行侠仗义情节的董思雨,听说舅妈让自己回家读高中,就说:“舅妈,您是放我下山呗?那我可去闯荡江湖了!”
舅妈笑着问她:“哪里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舅妈,我想去丽杨,听说那里是人间天堂,我想去看看。”
就这样,董思雨一个人来到了丽杨,巧遇了林薇博士,并自告奋勇的申请了帮着奶奶找爷爷的任务。
林薇听说这个孩子武艺高强,接受过生存训练,又保证利用假期找爷爷,绝不耽误学业,就说出了发簪的另一个秘密。
这个发簪是林家祖传,具体什么来历,林薇的父亲也不知道。林薇的父亲只知道发簪是千年前祖宗传下来的,并且是稀有神木所刻。
当年爷爷带着发簪和父亲去了关内,只说要寻找什么人。不料遇到军阀混战,爷爷被榴弹击中,不幸身亡。父亲被抓了壮丁,托人把发簪送了回来,再就渺无音信。
发簪的事,林薇就记得这么多,至于她的家在哪,还有什么人,都记不起来了。
不过还有一件事她记得,就是她的男朋友也有一只这样的发簪,没有雕刻,材质是一样的。
林薇和男朋友相识在来丽杨的火车上,男孩用发簪做书签,被林薇看到了,并且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林薇也在列车上看书,因为夜深了,灯光昏暗,林薇突然觉得书页上一道紫光划过。与此同时,旁边的男孩子,迅速的把她头上的发簪拿了下来。
男孩说,他看到发簪发光,以为发簪自燃了,才抢着拿下来。
林薇看到男孩的书签,两只发簪放到一起,样式不同,并且男孩的没有雕刻。不过两只簪子放在一起,居然产生了光芒。那之后,两个人就好上了,再后来的事,林薇不记得了。
在医院醒来,医生说是村民从悬崖边上救了她,多亏了一个背包带把她挂在了石砬上。
“小雨,我估计找到他的机会不多了。如果他也从山崖上掉了下去,恐怕没有生还的机会了。那个山崖我去过,发簪再没亮过。
如果他被人救起,也不可能马上离开丽杨。可我拿着这个发簪,走遍了丽杨的所有城市,去了所有的医院,发簪也没亮过。”
七十年来,发簪从没离开过林薇的身边,她时刻关注着发簪,却丝毫没有变化。
董思雨知道,奶奶遗憾的不是发簪,而是那个刚刚才热恋的年轻人,那个用自己的生命,把生的机会留给了奶奶的爷爷。
还有奶奶的亲人,谁又不思念自己的亲人呢?遥望家乡也要有个方向,遥祭父母也要有个念想。可奶奶什么都没有,真的是孤寂一人。
喜欢医女之念回千年请大家收藏:(www。cwzww。com)医女之念回千年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一代仙尊洛尘遭人偷袭,重生回到地球。地位普通的他,面对女朋友的鄙视,情敌的嘲讽,父母的悲惨生活,豪门大少的威逼挑衅。他发誓,一定要改变命运的不公,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告诉所有人,他洛尘,曾经来过。...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