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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留在她身边了。
我想,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了。
后来,即使她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但只要她来,我都会把她留住。
我留住她的方式是:模仿她喜欢的女孩的一切。
她不知道,在她没有来的日子,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对着镜子练习,我学那个女孩的表情,讲话方式,眼神。
我拼命地学。
只有这样,我才能多留她一会儿,只有这样,她看我的目光中才会偶尔出现一丝眷恋,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她把我当成那个女孩温柔抚摸我脸庞时骗自己说:她只是我一个人的姐姐。
她好像很吃这套。
她留下来陪我的时间越来越长,可是,她往我卡里打的钱也越来越多。
我看着卡里的余额,突然一阵恶心。
我不想要钱,一分钱都不想要。
我只想要她。
那天晚上,我喝了酒,在她微醺时,我解开她的腰带,和她一起倒在了床上,她闭上眼,主动吻了我。
那天晚上,好热。
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她很热情,我从来没见过她这样,她沿着我的脊柱亲吻我,我盯着发白床单上我们的影子发呆时,她狠狠抱住了我。
她轻颤出一个名字,不是我的名字。
我笑了。
没关系。
你把我当作是谁,那我就是谁。
那天晚上,我们做了好几次。
那天晚上,天蒙蒙亮时,她在熟睡,我问她:你有没有一瞬间对我动过心。
我没想到,她那么快就给了我答案。
我是在睡梦中惊醒的。
她拿着昨夜我不小心掉在地上的平安扣,质问我,指责我,用厌恶嫌弃的眼神看着我。
我们的身体上还残留着昨夜互相留给对方的咬痕,我盯着那些咬痕,突然不想向上去看她的脸了。
我的执念,死在了那个瞬间。
我走了。
我什么都没带走,她给我的钱,她给我的奢侈品,还有,那年在雁山,她给我的平安扣。
我走了,就像我来的时候一样。
什么都没有。
我想,如果不是为了靠近她,我不会去做一只卑微的金丝雀。
其实,我并不爱钱。
我这种人,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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