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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离开南江,程暮只带着龙鳞和恒念木。
恒念木上,插着从衙门库房里带出来的竹枪枪头。
之所以没带亮银枪,是因为那东西太扎眼了。
而不带铭骨刀的原因更加简单。
因为那玩意儿是他从鲁私库里拿的!
带着它进入升州城,不是没事儿找事儿?
天还没亮,程暮便骑着辣条出了城门。
一路无事,当程暮到达升州城外的时候,天已经全黑。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已接近子时。
翻身下马之后,程暮摸了摸辣条的脖子。
“我说辣条,张德帅可是和我拍过胸脯保证的,你……能自己找回南江!可别让我失望啊!”
辣条打着响鼻,右前腿在地上刨了刨。
程暮见此,道:“行吧,自己回去!记住了,要是我几日之后回南江,没看见你在,你跑天涯海角去,我都要把你找出来,然后……我也尝尝马肉是什么味道!”
说完,他便一拍辣条的屁股,让这枣红大马自己回去。
程暮其实也想带着辣条一起进城。
但是升州城外的活尸数量太多,程暮杀完一只,便会有其他的活尸来填上。
他不怕活尸,但是辣条可是一匹正儿八经的马……
嗯,一匹正儿八经的复制马!
它的味道,对于活尸来说,无疑不是如同兴奋剂一般。
骑着它进活尸堆,那尝马肉的就该是那些活尸了。
用张德帅丢鞭炮的办法?
虽然也不是不行,但是程暮觉得动静太大。
他这次进升州,还是想悄悄的。
看着辣条跑远,程暮举起恒念木,又紧了紧用过盈配合固定在恒念木上的铁枪头。
“那么今天晚上,就杀一晚上的活尸吧!”
说着,程暮提着简易恒念枪冲进了黑夜中的尸群。
【5649】
……
【7653】
……
【8992】
……
日出时分,程暮终于把击杀数提高到了【】。
距离开启下一次击杀奖励,还剩六千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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