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4章送马
所以说,拍马屁不是易事。拍得好了还好,拍到了马腿,就很尴尬了。
马耀宗恨不得给自己来两个耳光。怎么就想出那么一个馊主意!郡主摆明了不待见那个郑小公爷,勉强敷衍几日就撵回京城去了。他怎么会突发奇想,让祖父找那么一匹马来碍郡主的眼?
就在马耀宗自怨自艾之际,郡主忽地含笑转头看过来:“马舍人,那一匹马看着不错,牵过来瞧瞧。”
马耀宗立刻回神,精神抖擞地应了,顺着郡主手指的方向将一匹花马牵过来:“郡主,这是一匹母马,虽然看着不那么中看,其实耐力最佳。适宜长途行军。”
姜韶华笑着嗯一声,打量几眼,然后骑上花马,在操场里跑了一圈。这是驯好的良马,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马。
姜韶华很满意,下马后吩咐道:“这匹马很好,本郡主要了。”
马耀宗大喜,连连笑着应是。
宋渊骑了一圈马过来,见郡主挑中这么一匹花马,有些惊讶:“郡主平日喜欢神竣好看的马,今日怎么挑了这么一匹不起眼的?”
姜韶华笑了一笑:“以前我小,不懂事,喜欢好看的。现在我才知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郡主话中有话,意味深长。
宋渊深深看郡主一眼:“郡主喜欢就好。”
姜韶华随口笑道:“我再替崔渡挑一匹。他整日在田庄里忙碌,没能随我一同巡查,我让人送一匹好马回去。”
宋渊是崔渡名义上的舅舅,平日也确实多有照拂,闻言笑了起来:“郡主有心了。”
姜韶华仔细地看了一圈,挑了一匹灰色母马。宋渊立刻安排两个亲卫,将灰马送回南阳郡。
不知崔渡收到这匹马的时候,会何等高兴。
……
谁在背后念叨他,耳朵有些痒。
此时的崔渡,正领着两百多人在田间地头忙着插秧。
做事的时候,穿着粗布麻衣最方便。
崔渡进了田庄之后,就换下了绸衣锦袍,整日穿着灰扑扑的短衫。短短的头发现在长成了不少,勉强也能抓个小揪了。长期在田地里忙活,再白净的皮肤也禁不住风吹日晒,浅浅的小麦色悄然深了一些。一笑间露出一口白牙。
右耳痒,崔渡也没擦手,就这么抓了几下,很快抛在脑后。一边转悠一边高声指挥:“插秧要注意距离,不能过密。”
“林庄头,我在这边,你去那边瞧瞧。”
林庄头点头应了。
耕种最是辛苦。每年春耕播种,庄子里前前后后要忙一个多月。崔渡来了田庄之后,众人的忙碌前就要加一个更字。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