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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慕笙”涂山红红嘴唇紧抿,仿佛有些话想说,又说不出口。
她听玉灵说,很多人类男子都有奇怪的癖好,比如喜欢女子的脚,有些甚至还喜欢啃上两口。
算了,他喜欢,就对他放纵一点,反正只要喜欢的是她就行。
她不怕迟慕笙对她有想法,就怕对她没想法。
“怎么了,大当家”迟慕笙缠好一个脚后抬头问道。
“没,没什么”涂山红红摇头否定,随即将另一只脚放进迟慕笙手里。
这样的感觉貌似也不错,只是被别人摸脚有些奇怪。
迟慕笙耐心的缠绕着束带,看着白净的脚丫,他很疑惑,为什么不穿鞋,脚上连灰尘都没有,难不成也就是传说中,仙女脚脚是香的。
不对,这是狐狸啊,还是一个几百年不穿鞋的狐狸。
“好了”
迟慕笙拍拍手站起身。
“嗯,那我们出发”
涂山红红收回脚,快步走在前面,没了毛发的遮挡,耳根后的燥热,早已显露,白里透红的煞是可爱。
“等等我,大当家”
迟慕笙赶忙追上去,不知道涂山红红跑那么快干啥。
两人来到城门,还未进去,便已见繁华古楼,明亮灯光映照着街道上如潮涌的人流,演绎出盛世烟火气。
“好多人”涂山红红忽然有点后悔来这种地方。
这些年在涂山很少有人和妖主动靠近她,现在见到川流不息的人群,心里反倒很不适应,本能的想要离开,在远处观望就好。
而迟慕笙眼里则是闪过一丝欢喜,这般热闹的场景,上一次好像还在很久之前,那时候有只带着皱纹的手掌牵着自己,蹦蹦跳跳走在街道中,笑的那般灿烂。
好似一切不开心的事情,都不会长存,唯有笑才是常态。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迟慕笙,我”
“大当家,我们进去吧”迟慕笙笑着拉住涂山红红的手腕,在这种地方,不拉近一点,很容易走散的。
“哦,好”
涂山红红看着迟慕笙笑的模样,一下忘掉了,刚才想说的话,下意识答应。
就这样,一个有点社恐的冰冷少女,被迟慕笙拉进人群中。
堂堂涂山之王,一瞬间变得乖巧无比,像是一个被拐卖的小女孩,安静等待着被卖掉。
更多的是不适应,涂山红红一路上东张西望,可就是不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办。
因为从来没人教过她,在人群中约会的做法,亦或者,街边小摊的游戏怎么玩。
两人停在街道的中央,迟慕笙环顾四周,扭头问道。
“大当家,有什么喜欢的吗?”
别人是玩,他可是工作,金主的开心是最重要。
“想玩的”
涂山红红放眼望去,目光最后锁定在一个泥人小摊上,摊位上那些小人,被捏的栩栩如生,宛如真人的缩小版。
“捏泥人嘛,我们过去看看”
迟慕笙拉着涂山红红手腕,走到摊位前问道。
“老板,你这个怎么玩的”
穿戴朴素的老板抬头一看两人俊男美女,顿时有些欣喜,照着客人样子捏泥人,他也更喜欢捏一些好看的。
毕竟太难看的有点糟蹋自己手艺,捏的丑不拉几,导致别人还以为他手艺不行,实际是人不行。
老板竖起一根手指讲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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