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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孩子养大了,还得给他钱?”方玲珑觉得,这简直闻所未闻,“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事?”
茗慈心想的是:“破财免灾嘛,要是花钱就能给姑娘一个清静,也不是不行。”
方玲珑郁闷死了,气哼哼地说:“一两万块钱的话,我就当是做慈善了,他可别想要狮子大开口。”
茗慈心没敢接话,但他感觉吧:大概率得加个零。
……
茗雪一通忙活,出了一身汗,她洗了个澡,把头发包起来就回房间看语文试卷去了。
刚才没有细看,但她还是一眼就发现,她现在写的字和失忆之前写的字,笔迹完全不一样。
她以前写字中规中矩,方正小巧,看字就感觉是出自文静乖巧的女孩子之手。
她现在写字,随性的时候龙飞凤舞,认真的时候又能写出苍劲有力的好字,没有半分文静乖巧的影子,像个不走寻常路的个性青年,光看字,甚至难辨男女。
这几年她并没有学习过书法,何至于带来如此彻底的改变,她也不知道。
还有一件事她也很意外,妈妈居然知道应歌这个人。
那天他们只是路过应歌的墓碑,如果是完全不认识的人,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她再提起应歌,妈妈要么已经忘记了,要么得想一想才能想起来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墓碑上名字而已吧?
可妈妈的反应却是马上就把人对上了号,甚至连应歌去世的时间她都记得很清楚。
但是父母又不承认认识应歌,感觉就很不对劲,他俩肯定有事情瞒着自己。
茗雪翻看了那些作文,简直就是好词好句大赏之集大成者,不愧是靠背范文来写作文的人,出手皆是金句。每句话单独看都挺优美,组合在一起就欠点意思了,生搬硬套的痕迹很重。
失忆后笔记变了她能理解,毕竟不记得自己以前是怎么写字的,再创自己的书写风格也正常,但失忆后以前不擅长的事情,现在很擅长,就连爸爸都说她变聪明了,脑子灵活多了,她的审美和面塑风格也有了很大的变化,这又是什么原理?
她只知道有创伤后遗症,不知道病毒若是杀不死她,就会帮她开发大脑呢?
茗雪又把家里的相册搬了出来,厚厚的几大本,相片都加了塑封,足见妈妈对这些照片的珍惜,里面有90%都是她的照片。
虽然是她没有印象的过往,但是光看这些岁月的痕迹,就能感受到父母有多么地爱她。
她从小到大,穿的都是干净漂亮的合身衣物,扎各种各样好看的小辫子。人生每一个重要的场合,父母都帮她记录下来了,他们在她的成长过程中从未缺席。
正因为她是这样被爱滋养着长大的孩子,当她发现自己有可能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的时候,她才能沉得住气,而不是情绪崩溃。
就以最坏的情况来考虑,她若真不是父母亲生的,那也是养恩比生恩大,她对养父母的感情不会有任何变化,所以对她现在的生活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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