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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辈子的中土人来说,提起加尔各答这个名字,可能没什么印象,或许专门学地理或历史的能够一口答出这是个印度的城市,普通人估计连听都很少听过。
但是对于英国人来说,提起加尔各答,那都会一脸骄傲,或者在心里感觉到荣耀,因为印度曾经是他们大英帝国王冠上最闪耀的明珠,而加尔各答,当年就一度作为印度殖民时期的首都长达一百四十年之久,当时堪称印度次大陆最繁华的都市。
相比之下,后来的印度首都新德里和第一大城市孟买,在那个时期跟加尔各答都没法比。
即使在一九一一年,印度殖民总督已经为了分割印度和孟加拉,将首都从加尔各答迁往新德里,但是这里依旧有着其它城市无法比你的根基和繁华。
约翰告别军舰上已经混的比较熟的军官,带着哈奇斯七个追随者从加尔各答上岸。
之所以选择加尔各答上岸,是因为作为与隔壁孟加拉“一墙之隔”的孟加拉湾最大城市,占据了恒河口和孟加拉湾最大港口的地理优势,从加尔各答前往尼泊尔,只需要坐船北上,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而如果选择印度洋一侧的印度西岸地区登录,那就要跨越漫长的陆路距离,才能抵达尼泊尔境内。
所以加尔各答是约翰最好也最近的选择,亨利这家伙才帮约翰安排乘坐从开普敦到加尔各答的军舰。
“先生,我们现在就出发吗?我先去安排船……”
面对哈奇斯的请示,约翰摆摆手。
“先找个干净的酒店住一晚,你先去买一辆结实的马车,下午再去联系船只。”
约翰并没有上岸后第一时间就坐船出发,而是选择在加尔各答停留一晚。
哈奇斯躬身施礼:
“好的先生,我知道了。”
于是在哈奇斯的安排下,一行人乘坐雇佣的马车,下榻在加尔各答最繁华的英国人区的一家高级酒店。
哈奇斯作为探险队的队长,除了个人武力之外,也擅长跟各色人等打交道,临时充当约翰的随身管家可以说是有些大材小用了,约翰也放心把事情交给他。
作为不缺钱的典型,约翰自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选择最好的生活条件,这是这辈子作为贵族子弟养成的习惯。
当然要说吃苦,他也无所畏惧,可能够享受谁会去故意吃苦呢?又不是那种有着戒律约束的苦修士和苦行僧。
在十九世纪初,加尔各答这座都市就被英国人有意分割为两个截然不同的区域。
一个是英国人区和一个是印度人区。
城市最精华的地区就是白人区,这里是建立在已经加高的地面上,并且吸取伦敦城和巴黎城这两大臭名昭着的臭城、粪城的经验教训,在设计之初,英国人就计划建有排水系统。
在英国人区这里,可以说豪华宅邸比比皆是,最差的也是坚固精美的公寓,曾经的理查德·韦尔斯利这位总督,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加尔各答在一七九七年至一八零五年之间的经济和规模的增长,因为加尔各答如今的规划建设,很多不法就是从这位总督阁下任期开始全面实行的。
由于拥有壮观的公共建筑和豪宅比邻,加尔各答白人区被人们描绘成“宫殿之城”。印度人区则被称为“黑镇”。
可以说黑镇的贫民区,在那个时期,就已经达到骇人听闻的规模和程度,加上种姓制度的限制,要比后世最着名的巴西里约的贫民窟还要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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