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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庵,庵里有个老尼姑,还有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尼姑……”
茂密山林的小路上,一个少年骑着一头半人来高的巨大青狼,一边走着一边哼着不着调的自创歌曲。
少年名叫叶欢,来自这座大山的深处,而他胯下的青狼此时显得极其温顺,仿佛一只被驯服的绵羊一般。
这座山名叫雷公山,坐落在苗疆山脉的最深处,被誉为全世界巫医的发源地。
传说这座雷公山曾有雷公奉天帝之命携天书降临,化为凡人普济众生。
雷公山绵延千里,正面被开发为旅游圣地,背面除了鸟兽之外,更是人迹罕至,而此时叶欢正是行走在山林的背面。
“十九年了,老混蛋经常要赶我下山,不就是怕我打扰了他跟师太的好事吗?”
叶欢对自己这个好色师父的脾气可是一清二楚。
自打叶欢记事起,被他称为老混蛋的师父就跟狗皮膏药般粘在雷公山深处的尼姑庵里,每天除了各种讨好老尼姑,就是逼着叶欢吃些乱七八糟的毒草毒花毒虫,甚至还经常把叶欢扔在一个散发着腥臭气味的大缸里浸泡。
也正因如此,叶欢如今可谓是百毒不侵,铜皮铁骨,更是练就了一身捉鬼降妖的本事。
据老混蛋说,他当年是在一场森林大火中捡到的叶欢。
当时那场大火整整烧了十天十夜,眼见无法扑救的时候,突然一道婴儿的哭泣声从大火里传了出来。
然后,就是漫天的暴雨倾盆而下。
老混蛋说叶欢就是雷公降临,但想要找到天书完成天帝的使命就得去找有缘人,而那个有缘人的胸口有一颗痣。
那颗痣就是雷公要找的天书。
对于这种明显扯淡的谎言,叶欢是坚决不信的。
可是没有办法,这次老混蛋说什么也要赶叶欢下山,还告诉叶欢如果没有找到有缘人,就不能回来。
“啥有缘人啊,我看小尼姑就是我的有缘人。”
一想起小尼姑那曼妙的身材跟屁股上的黑痣,叶欢又叹了一口气:“哎,如果小尼姑屁股上的痣长在胸口就好了,那我就不用下山了。”
尼姑庵里就俩尼姑,一个老尼姑一个小尼姑。
以前的时候叶欢可没少偷看小尼姑洗澡,对她身上长了几颗痣自然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老混蛋说外面的世界长得好看的女人可多了。”
一想起美女,叶欢双眼顿时亮了起来,随手抓了一片树叶扔到嘴里,似乎又有些不放心小尼姑,揪了青狼的耳朵一把,对着胯下的青狼说道:“小青,我离开这段时间,你可得给我照顾好小尼姑,别让老混蛋欺负她。”
青狼仿佛听懂了一般点了点头,如果有人仔细去看,定然会惊奇的发现凶悍无比的青狼眼中竟然挂着不舍的泪珠。
对于叶欢能跟除了人类外的其他生灵对话的能力,老混蛋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老混蛋只是含糊的告诉叶欢,世间凡有九窍者皆有灵,而这种通灵之术是天上的神仙才有的本事。
“老混蛋除了好色,还满嘴跑火车,换作我是师太,早把他赶下山了。”
叶欢想起老混蛋那没脸没皮信口胡诌的模样就来气。
用小尼姑的话来说,老混蛋说的话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信。
可是,老尼姑偏偏就信,还真是信了邪了。
叶欢撇了撇嘴,挑了挑眉头,却是百思不得老尼姑的想法。
“救命!救命啊……!”
突然,远处传来女子呼救的声音。
声音非常尖细,听起来也有些虚弱,看来对方是吓得不轻,而且每喊一声那气息就会弱上几分,甚至还有些嘶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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