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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云瑾是个守礼的人,饱读诗书,满腔抱负。
初遇见的时候,玉霄只有十三岁,还只是跟在他爹身边打杂的小弟子,白白嫩嫩的,有些羞怯,还有些坏心眼。
那是初尝玉伯父的手艺,一口入腹,难忘至极。
从此之后就忘不掉了,常常跑到当时玉伯父任职的酒楼,酒楼生意爆满,范云瑾大手一挥,一包就是一年。
那一年,整一个包厢只有范云瑾一个客人,每一日、或三五日都会来一次。
十三岁的玉霄就是拿他做小白鼠,一路走到现在的。
吃过他平平无奇的菜,也吃过他名冠星京的绝作。
二人相交,谈天说地,从小白鼠到知交,玉霄不止会做菜,就连范云瑾引以为傲的那些诗词歌赋,也总能对上两句。
玉伯父家生活的不算差,从小供他读书,他说过,读书不需要志存高远,至少也要识字明理知天下事。
所以玉霄从未想过多精通,也未想过考功名。
他反正喜欢父亲的手艺,就此学下来,一代更比一代强,便到如今这一步。
难怪偶尔,范云瑾对他做的那般美味的菜也能面不改色。
玉霄和范云瑾同龄,十七岁那一年,桥头相约,他画了一扇梅花送给范云瑾。
“梅又曰玉霄神,我爹说,我娘最爱梅花。但我总不能是神,就取了玉霄的名字。”
玉霄笑着跟他说着从前趣事,相识这些年,知根知底。
“我没有表字,但小时候,我爹总叫我梅花,总感觉,有一种在叫我娘的意思。”
范云瑾眼睛都要粘在扇子上去了,爱不释手,反复抚摸着扇上的梅花:“是把,梅花送给我了吗?”
玉霄回眸,眼睛带笑。
“我不知道,我喜欢,就这么做了。”
范云瑾抱紧玉霄,顾不上身体的疼痛。
二十二年不入丛,年前偷走一枝花。
玉霄不敢抱他:“你……身上还有多少伤啊?殿下说你这么久都在练武,很痛吗?”
范云瑾摇头,安静的夜里闪着抽泣:“不疼,我就是想你。”
玉霄轻轻拍他:“我在呢。你松开我,我点灯。”
范云瑾好一会儿才松开,依依不舍,视线追随着他而去。
屋子里亮起来,看清了二人脸上狼狈的泪。
相视一笑,玉霄脱了鞋子爬上来,凑到他面前,摸了摸他的脸,擦去泪痕。
“云瑾,明日,我要去荣国公府了。”
范云瑾抓住他的手:“去干什么?”
玉霄摇头,又靠近他一些,笑得开心:“今日让我在这儿睡吧,跟你在一起更安心,让我……不那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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