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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孙元所处的战场。
满山尽唤小张飞,豹子头林冲是也!
非是孙元打起仗来疯狂,而是他不得不如此。
单就武艺而言,他也就是一个普通士卒水准,也就是力气大些。真若在沙场上和敌人堂堂正正较量,也就能打败两三个普通士兵。十人敌都谈不上,更别说百人敌。
所依仗的,不外是不计成本的将铠甲和装具往身上套。敌人砍自己一刀,不过是在盔甲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而自己一刀过去,却能轻易收割一条性命。既如此,又何必躲闪,又何必讲究什么招法套路?
一口气杀了几人,卢象升所赠的大刀上却看不到半点血迹,依旧湛蓝闪亮。敌人的血都顺着刀身流到柄上,须臾,缠裹在刀把上的棉麻已经彻底被沁得透了,甚至能够感觉到敌人血液的余温。
驱使着战马不断向前,孙元不觉朝后面看了一眼。四个贴身侍卫只剩大方和余祥还跟在后面,余祥手中挥着一把短柄斧不住朝四下砍去,砍在建奴的盾牌上,发出冬冬声响。宁乡骑兵军已经彻底和建奴多铎部搅成一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样的混战对于几个半大孩子来说还是第一次,余祥在四个侍卫中胆子最小,但这种激烈的厮杀之中,胆怯无济于事。他只是不停大叫着,胡乱地将手中兵器朝敌人砍去。若不是有大方在后面冷静地一箭接一箭射出去,每一箭都会射中一个敌人,余祥早已经战死沙场了。
至于小毛和另外一个侍卫,却是早已经看不到了。在这样的战场上,同主力失散,就再没有可能活下去。
他们不过是十四五的孩子,今日却要为国家和民族流尽最后一滴血。十四五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啊!
但孙元却顾不得惋惜和心疼,一马当先,朝敌人最密集的地方冲去。所经过之地,敌人无不发出乱七八糟的大叫,尤其是在被自己一刀砍中脑袋的时候,他们的眼神中甚至还闪过一丝恐惧。
这些习惯用屠杀征服异族的东夷,此刻也知道害怕了吧!
建奴因为营养和长期肉食的关系,身材比汉人高大,力气也大上许多。所以,平日间他都喜欢使用沉重的长兵器。现在两军的战马交错在一起,长兵器却已经使用不上。于是,不少建奴都扔掉手中的大棍和铁槌,换上腰刀。
这正合了孙元的心意,做为一军之主,自己身上铠甲的防御力自然极好。敌人的腰刀砍在上面,跟挠痒痒一样。倒是重兵比较麻烦,比如先前胸口中的一锤,就险些叫他吐血,到现在心中的气血还在不住翻涌。
也懒得理睬敌人手中的刀子,孙元使劲握着大刀,左劈右切,就看到六七条被砍断的刀刃和手臂飞上半空。须臾,敌人才感觉到痛苦,发出凄厉的长嘶。
实际上,刚才孙元因为冲得实在太快,已经同后面的汤问行他们有些脱节。
好在谭人凤部赶到,同时发出一声喊,瞬间将十余个奴骑兵淹没在战马的狂潮里。
将这一群建奴骑兵消灭之后,眼前的人影疏松了许多,压力也解轻了不少。放眼望去,前方的雪雾中,建奴还在东一坨,西一坨地朝喊杀声响起的地方靠拢。
“看来,多铎的指挥也不怎么嘛!”孙元忍不住大笑一声。
谭人凤:“孙将军,建奴从起兵以来,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伏击过,准备不足。”
说话中,谭人凤手下的宁远骑兵纷纷跃下马去割敌人的首级。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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