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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来到军营里。
戚金看到自己麾下的三千余名戚家军早已跟曹大帅的队伍打成一片,戚家军的士兵跟一些身穿红衣的精壮士兵讨论火枪。
看着自己士兵不断抚摸别人的火枪,眼里满是羡慕,戚金也不由好奇,是什么火枪能让火器装备率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戚家军如此感兴趣!
走过一些士兵身边时,戚金还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戚家军吃的食物居然也是红烧肉拌饭,还有一只鸡蛋。
一众戚家军吃的津津有味,小口的品尝着鸡蛋,他们已经忘了什么时候吃过这么丰盛的食物了。
这刚进别人的大营就能和别人吃一样的丰盛大餐,戚家军自然跟军营里的士兵好感十足。
看到一些身穿红衣白裤子,踩着高靴黑皮鞋的精壮士兵,戚家军都露出羡慕的眼光,这衣着也太豪华了吧?这是来打仗的吗?
当戚家军看到这些衣着光鲜红衣兵背着的火枪时就就瞬间来了兴趣,因为他们发现这些火枪居然没有火绳,于是便忍不住上去寻求这些红衣兵的同意后再拿到手里不停的打量着。
曹华知道戚家军最擅长使用火器,当他们见到米涅弹线膛枪肯定会感兴趣,所以早早的就吩咐龙虾兵随便给这些火枪他们参观。
曹华也指向自己的龙虾兵对戚金问道:“戚将军,你觉得我这些部下怎么样?”
戚金先是看向这些身穿红衣的士兵,只见他们身高统一,衣着整齐,士兵们昂首挺胸,衣服被撑的鼓鼓囊囊。
如此精壮的士兵,战力绝对不差,并且这些红衣士兵全员装备了火枪,这更让戚金感叹眼前这位年轻人的大手笔。
“曹大帅,您的这些士兵,长的孔武有力,精神十足,并全员配上了火枪,战力绝对不差,应该是曹大帅您最精锐的部队了吧!”戚金十分肯定的回答。
“戚将军说的没错,这确实是本帅的精锐部队,目前也只有不到三千人,每一名士兵都十分的宝贵,每损失一名士兵,本帅都要心疼很久。
本帅视为宝贝的精锐士兵,若是让大明那些不会打仗的人来瞎指挥,本帅是不可能会答应的,多少家底都不够朝廷那群人败光!
与其说大明是败给建奴,倒不如说是大明败给了自己人。精兵强将再多,遇到不知兵事的统帅,也打不了胜仗!”
戚金默认的点点头,三年前当他听闻明军15万精锐被建奴6万人击溃,他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可见一个重要的统帅有多重要,奈何大明朝廷都信不过他们这些将军,官大一级压死人。纵使他们这些将军满腹经纶也无法施展。
眼前的年轻人有如此认知,曾经还能击败建奴的3万大军,还是有点东西的。
这位曹大帅对待部下也很好,连吃的饭食都跟士兵吃的一样。
人家又承诺给戚家军足够的粮饷,且忠于大明,只是不愿与朝廷诸臣过多打交道,影响到他上阵杀敌,守境安民的远大抱负。
如此有理想,有能力的人,戚家军跟着他,好像也不错!至少以后士兵们每天的伙食都可以改善,还能有足够的银子养家。
随后戚金也让两组士兵演示了一遍鸳鸯阵。
只见,11名戚家军的士兵为一组,最前面的两名士兵是刀盾手,两名刀盾手后面是两名手持狼筅的士兵,再往后是两名长枪手,两名长叉手,最后面还有两名火枪手。
队长就在军阵的中间,手持令旗枪指挥该小组的同时还能用旗子的枪头攻击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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