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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显思维跳跃性太强,顽童的做派直惹得孟冉摇头叹息。
母亲秦氏来到金府那年就生了金显,年龄上也只小孟冉两岁,这家伙仅仅说是顽童都不准确。
从小力大无穷,不爱读书,就爱打抱不平,不像金满和金宝两兄弟,妥妥的纨绔子弟。
金显十岁那年,金满和金宝指使两个混子欺负孟冉,一个被他敲掉四颗门牙,另一个拧断胳膊,吓得大房那两位竖子好长一段时间大气都不敢出。
孟冉在金府有了这个弟弟,没少沾他的光。
而金显从小就有一股侠义之气,敦厚老实的孟冉刚好能满足他想要打抱不平的心理,日子长了,哥俩感情很深。
“飞奴这种动物其实有很高的灵性!只要训练得当,可以帮你送信。当然如果养的多,淘汰下来的也可以拿来炖汤,十分鲜美!”孟冉见他急切的看着自己,索性跟他说说。
“送信?飞奴会说话啊?孟冉,你学坏了,会骗人。”
“滚!别瞎扯!我说的送信,是经过训练,可以让飞奴从一个地方送信到另一个地方,明白了吗?”
“这,,,还是没说怎么送啊,,,”金显明显感到脑子有点转不动,继续问道:“比如:我在金府,要告诉你重要的事情,我想让飞奴去告诉,怎么弄?”
“我刚才都被你绕晕了!简单来说,你可以做个竹筒,把你要对我说的消息写成纸条,放进竹筒,将竹筒绑缚在飞奴腿上,让他送来竹山小院给我,这不就成了!”
“不过,想要飞奴能熟练往返金府和竹山小院之间,有一个训练的过程,你得准备些笼子,多养些飞奴备用,
因为有的飞奴很笨,实在教不会,就像你上学一样,老是记不住先生教授的诗词一样!”
金显皱起眉头,急切催促道:“我丢,说飞奴呢,别废话,要怎么训练?”
“将飞奴在竹山小院养一段时间,然后将它装到笼子里,拿回金府,给他点吃的,等饿了后把它放出来,它能自己寻着气味飞回竹山。”
“这样飞奴会记得在竹山有吃的,在金府也能吃上饭。”
“这时候你要不断训练,让它能自己在两地之间来回往返,渐渐的开始把竹筒系在腿上,让它习惯。”
“之后,你在金府要给我送信,不要喂食,要饿着它,然后把写好的字条装进竹筒,放出来后它就会带着竹筒飞来竹山找吃的,回来后我收到你的信再给它喂食。”
“如果我要给你回信,我就会抓一只饿着的飞奴,把信放在竹筒里,把它放了,这只飞奴又会飞到金府找吃的,连同信一起送给你。
这下懂了么?”
金显眼前一亮,露出极为兴奋的神色:“我丢,孟冉,你是怎么想到这个法子了,变得这么聪明,哈哈哈,这好玩,我这就去训练。”
这家伙说着就要起身。
“你回来,训练飞奴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行的,况且只有两只,数量也不够,回头你再买些来,我们再开始训练,这个法子不能告诉别人,就连母亲都不能说,知道么?”
“这又是为何?这么好玩的东西,不得约上伙伴一起玩么?”
“你傻啊,你是不是不想读书?那你有没有想过将来当个大将军?很威风的那种?”孟冉突然想起“因材施教”四个字,冒出个念头。
“我丢,那感情好,我就想当大将军,可不喜欢科考,可这和飞奴有什么关系?”
“还不明白么?你要是当了大将军,将来上了战场,你能用飞奴送信,传递情报,别人靠骑马跑去送信,谁跑得快,谁能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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