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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6岁那年,他非常喜欢的那只狗崽子。
在一堆猎犬堆里,他护着的狗崽子,跟他一样可怜的存在。
那黑黢黢的身子,甚至没有褪去绒毛。
只会摇着肥墩墩的尾巴,跟在他后面,摔跤了也不在乎。
用那黝黑的小眼珠子看着他。
然而他第一次到军营的时候,训练的时候,那只跟着他从戎家过来的蠢狗也来了。
“哪来的小东西!”
“再不管好就炖了吃。”
他不高兴别人碰他的东西,所以当天放了把火,给那说要吃他狗的家伙的寝室给烧了。
然后他被脱光了上衣,挂在校场里,作为惩罚。
每个路过的人都在笑话这小子的不自量力。
可三天后,他依旧不求饶,这些人的眼神逐渐就变了。
变得对着小子敬而远之。
小小年纪,一股狠劲。
这长大了还得了。
第四天,外公亲自来了。
然后带着他去了靶场。
“喜欢枪?”
他第一次流露出渴望欢喜的表情。
“喜不喜欢!”
威严的声音厉声质问。
“喜欢。”他冷漠回答。
“大声点,我听不见。”
“喜欢!”
“拿上这把枪,将它打死,你就可以带走这把枪。”
那是他第一次用枪射杀活物。
目标是——那只狗。
他甚至没给它起名字。
只是叫它小蠢货。
他不敢。
外公就站在他的身后。
“你今日为了这畜生,可以对着你今后的战友动手,那么他日,谁会成为你后面的眼睛?”
“行野,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喜欢什么,就算那只是一条狗。”
“它也会成为你的软肋,让你万劫不复。”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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