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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君与读者之间的分歧,最后任性喝多了的某渣男作者还是赢得了胜利。
毕竟,你们既然没有枪杆子,又不舍得下场赚一千字赚两块钱的辛苦钱,不就只能任由喝多了的某作者瞎掰了?
认命吧!
凡人们!
与我一样的凡人们!
任无锋和我——作者君一样——都自命不凡,都自以为自己是那个唯一的例外。
然而——
没有例外!
在这广袤无垠、深不可测的世界里,众人皆如汹涌澎湃的波涛一般起起伏伏。
举世滔滔,不过是侥幸到过巅峰又落下的遗憾,以及凡俗仰望却于权贵而言茶余饭后的闲谈典故而已。
我想的不是名利权势,富贵浮华,而是——
而是永不可及的长生。
富有四海如何?
权倾天下如何?
不过是浩瀚时光中的尘埃而已。
再帅再惊才绝艳又如何?
写的小说上了某起点前十或者某番茄第一又如何?
不过是渺不可闻、无足轻重的片羽吉光而已。
谁会知道我存在过?
你们吗?
谁又记得你们出现过?
就凭那一两百块钱拿下来的打赏礼物霸单前三甲或前十,还是你在互联网平台留下的那些痕迹?
人生不过是一场幻梦而已,百年短暂,至死可休。
我之所求,如同千古文人所求,不过是留名百世,念念不忘而已。
然而,长生者青史不见,荣名名传者史书稀有。
何况狂娟如任无锋,只在意身前功业,又怎会在意身后荣名?
我曾攀越高山。
我曾俯瞰万象。
我也沉沦落魄。
我也念念不忘——
想到念念不忘,任无锋就想起了那个神经病一样的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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