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陶志这几天琢磨出一件事。
“番番,我发现我之前思路错了。”陶志冲脑子里的系统说道。
“我之前就觉得各种言语打压他,调戏他可以赚恨意值和受辱值。”
“虽然这样也确实可以赚到,但是我发现见效很慢,而且也抓不住他那个觉得受到侮辱的点。”
“而且,感觉他现在对我的话越来越免疫了。”
“但是吧,我发现龚城在那个林晓宫面前,就能嘎嘎的给我送分。”
“那个小矮子哭一个嚎一下,比我骂多少句都管用。”
“我的结论是,小矮子对于主角受来说是重要的。”
“就是因为龚城觉得重要,所以才在意对方对自己的看法和评价,重要的人说出来的话才更加伤人。”
“而像我,天天打压他,戳他自卑的点,他估计都讨厌死我了,后面只会更加免疫我的打压,赚分估计会越来越难。”
“所以宿主你想到什么对策了吗?”番番问道。
“我觉得啊,应该先给他身边塑造出重要的人或者物,趁着他最热衷的时候把这些人跟物抽开,这不得嘎嘎搞分啊。”陶志给自己说乐了。
“所以宿主你的意思是,要先让主角受死心塌地的爱上你,然后再毅然决然的抛弃他是吗?”番番说道。
“什么跟什么啊,番番你想哪里去了。”
“我的意思是,可以让主角受交朋友甚至是保证双洁基础上的谈恋爱,然后我棒打鸳鸯。”
“我还可以给他报兴趣班,然后等他上头了不让他学。”
“哦对,还能给他养条狗,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我小时候就是,家里养了条狗后来丢了,那给我伤心的。”
闻言,如果系统有表情的话,此时一定是翻着白眼的。
“宿主你确定不是你想养条狗吗?”
陶志一拍自己的大腿,感觉自己真的是太机智了,就从养狗开始吧。
陶志本来打算喊管家直接去买条狗回来,但是转念一想,那就失去了那种跟一条狗一见钟情的宿命感了。
正好趁着星期六,陶志下了台阶就喊龚城。
“有什么事吗陶先生?”龚城问道。
陶志兴奋的上来拉着龚城就往外走。
“别问,一会儿就知道了。”
等车停了下来,龚城被陶志拉着下了车,入眼的是一眼望不到头的人群。
人群在各个笼子前穿梭走动,笼子里都是各种各样的狗狗幼崽。
龚城看向陶志,些许不解。
“带你来买只狗,送给你。”陶志说道。
“为什么?”龚城有些愣住,疑惑的问出口。
“没有什么为什么,小孩子不都喜欢毛茸茸吗?”
陶志说完就迫不及待的拉着龚城往人群中挤。
上来就看到一窝八哥犬。
陶志激动的从老板手里接过八哥崽,兴奋的举高高。
“龚城你看它,你快看它脖子上的褶子,有三层!”陶志惊呼的语气仿佛是看到了什么大场面。
“嗷嗷嗷它的表情好丑啊,可爱死了!”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