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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 东荒之地的各种第一学院(第2页)

若然七尺,则是古代长剑的代称了。

利剑则是名剑的泛称。

宝剑同样属于剑的泛称。

剑是一种兵器,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

依照武经的凶险异常,生而为杀。

剑的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

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

因此,剑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象丛生,更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

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

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长剑出,短剑也不废。

剑的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

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

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

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

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

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说起来,一般玄幻世界,与剑相关的种种,倒也符合大华夏的发展历史,所以代入感是非常强烈的。

在张浩看来,造化之门,小造化天的东荒之地剑王朝剑学院,亦是如此!

高冷骄傲,但是又不失理智。

非常清楚自己的优势在于剑系,劣势亦是他们只有剑系出众。

不过没有关系,他们不懂药系、符系等等,可以和大夏武院交流!

大家彼此交流,促进了进步的同时,隐隐间,又是以大夏武院为主,联合起来,对抗万兽王朝的万兽学院。

“是的,只是又和剑学院的人专门修炼剑系有关,往往不怎么和人来往,但是他们为人其实还不错,不需要对他们有所排斥,张浩学弟你看到他们在我们药系出现,大概是他们也是在交流的期间,兼修了药系吧!”

王轩进一步解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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