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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念,你恶不恶心?”
宋琛第一次对我说这话是我们八岁那年,
我生过一场病后总是咳嗽,家里人不许我多吃凉的,
只有宋琛悄悄带着我跑出去买冰淇淋。
巧克力口味的冰淇淋黏糊糊的化了一手,又顺着指缝滴到外套上。
宋琛自顾自的拉着我在前面跑,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我吃的太慢,已经“罪证如山”了。
他急的红了眼,又委屈又难受。
知道回去要挨骂,还是舍不得对着我说重话,只忿忿道:“时念,你怎么吃的这么恶心?”
我那时候才上小学一年级,本能的觉得他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冰淇淋也不吃了,站在那呜呜的掉眼泪。
宋琛急坏了,又是挠头又是求我:
“念念,别哭了,我不说你了还不行吗?”
“我以后再也不说你恶心了!”
他那时候也还很小,自顾自正式的伸了三根肉肉的手指跟我发誓,
又用自己白衬衫的下摆给我擦脸,沾了黏糊糊的褐色痕迹他也不吭声。
那会儿他最常干的事情就是把我惹生气,再低声下气跟我求饶示好。
和每个爱惹小姑娘生气的幼稚园男孩没什么两样,
所以我也就一直这么天真的觉得,就算爸妈都更喜欢时年了,我还有宋琛。
他某种意义上是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是我为自己选的家人,是比朋友更亲近,比爱人更长久的存在。
以至于后来很缺爱的那些年里,我还是下意识想当这棵树上的菟丝花,
我总是在问自己:连宋琛都不要我了,我还能怎么办呢?
好像阳光也不重要,水分也不重要,我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攀附着他绞紧,
可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早已经不属于亲密无间的范畴了。
他不再是一颗被风吹一吹就会晃动的小树苗,他也不会低头看我。
茂密的树叶丛遮掉了我活下去的所有阳光,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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