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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叔,你个笑容很不正常,像是牧师看到细路仔(小孩),怕死别人不知道你是坏人。”
“…”
曹达华摸着自己20年前英俊像林子社的脸,他疑惑地抬了抬头,
“没啊,我的笑容很正常。”
“别给盲辉看到,不然要去厨房拔菜刀。”
曹达华摸着自己的脸,他还真是去思考这一件事,难道我真的很样衰?
林子社点了点头看着一身经典黑西装的猛火,猛火合身的西装,修剪过的胡子,让他看起来像个西装暴徒,这个就很对味了。
“猛火不错。”
“看起来不像是街头古惑仔。”
壁虎揉了揉眼睛,他看着林子社说,
“阿大,这一身还是我带猛火去订的。”
“他那身就七皮几嘢(7万多),我这一身十几皮,不是吧,大佬~”
林子社看着这一身绿绿的西装,绿色外套里面配酒红色衬衫,还有那一条波点领带。
他语重心长地跟壁虎说,
“有时候,贵不代表好看。”
“…”
林子社跟三人玩笑过后,他打算做正经事了。
他要把靓坤的人给调走,好让陈浩南下手,狂人实在太能打了。
林子社打电话给吉米,现在吉米在跟保罗一起,
“吉米,做事。”
“收到。”
吉米看着跟身旁的保罗说,
“做事。”
“好。”
保罗拿起吉米递过来的电话打给了靓坤。
靓坤正在招呼客人,只见狂人递过来了电话,狂人在靓坤的耳边说,
“坤哥,保罗的电话。”
“嗯。”
靓坤点了点头,他走到门口接过了电话,
“保罗哥,有什么贵干。”
“阿坤,我今天要拿钱,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保罗哥,我今日老妈寿宴,脱不开身啊,你放心…”
“那就叫手下过来,我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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