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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现在已经吓的不轻了,压根就不敢靠近旺财,甚至有一种想要跪下膜拜的感觉。
人就是这样,对于自己不能理解的事儿,往往都归结与神灵的功劳。
这肥鸟竟然不惧火焰,连羽毛都没有被烧掉,还吃掉了所有火焰,这不是巫祖祝融又是什么?没准这肥鸟是巫祖祝融转世也说不定啊!
看到格雷畏惧的模样,听着他嘀嘀咕咕的道:“巫祖祝融,巫祖祝融……”
格桑没好气的道:“什么巫祖啊,叶小川养的这只肥鸟来头不简单,是火凤,虽然还没有觉醒,不过因为它有凤凰的血脉,自然不惧怕火焰的。”知道了野味是叶小川养的肥鸟,这顿大餐是吃不上了。格桑先前还在疑惑,南疆大山里怎么会有肥的放屁都流油的胖鸟,现在明白了,也只有叶小川能养出这么胖的鸟,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
将好好的神鸟火凤,喂养成了一头待宰的大肥猪。
南疆之人天生就崇拜火焰图腾,格桑对火凤很有兴趣。
见格雷还是畏畏缩缩不敢靠近旺财,于是她自己就走上前去,手指轻划几下,旺财身上的铁丝就被割断了。
她拎着旺财上下打量,用中土语言道:“火凤,你那主人不行,跟他没前途,不如以后跟我吧,保证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血脉觉醒,成为真正的不死凤凰,如何啊?”
旺财还是很讲义气的,刚才这两个家伙要吃自己,心中早就有了一肚子火。
它挣扎几下,见挣脱不了格桑的手,忽然嘴巴一张,啪啪啪的吐出了好多火球,同时浑身羽毛也冒气了火焰。
格桑没想到这胖鸟还会这么一招,立刻就乐了。
旺财口中喷出与身上散发出来的火焰,可不是一般火焰,而是天火,威力极强。
结果格桑呼呼呼的吹了几口气,就将旺财的攻击给化解的了。
控火方面,谁能比的上南疆巫术?人家供奉的十二巫祖之中,就有一个火神祝融。
旺财就这么一招防身术,曾经依靠这招,在苍云山打败群鸟无敌手,坐上了八百里苍云山飞禽界一哥的交椅。
见自己的火焰奈何不了这个女人,旺财立刻就蔫了,换做了另外一个表情,脑袋亲昵的蹭着格桑的手臂,完全没有先前凶神恶煞的模样。
“咯咯咯!真是一只有灵性的鸟,不愧是火凤啊,让我带路去巫山,总得收点好处,我决定了,就要你了!”
北面二十里外,无名山窝窝里。
叶小川今晚没有亲自下厨,在和杨亦双、左秋等人在商量明天一早前往巫山寻找封于彦的事儿。
别看巫山距离只有不到万里,可是越往大山深处走,行军的速度也就越慢,估计这几千里的路只能在原始丛林施展身法,速度远远比不上御空飞行,每天能向前推进五百里就不错了。
而且进入深山老林之后,还要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险。
好在大家人多,现在就是在商议分配进山之后的事宜。
将三百人的队伍分成几个小组,有前面探路的,有晚上警戒的。
杨十九拎着一根大骨头在啃,走过来见小师兄等人还没有商议完。便道:“小师兄,你看到旺财了吗,我烧了一大锅骨头汤,旺财最喜欢这口了,怎么一晚上没瞧见它啊,平日还没有开锅它可就流着口水在旁边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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