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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好色桃花迷人眼二(第1页)

离主再度横剑,而李逸仙却没有抬刀。

剑杀!

离主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让手中的剑产生停滞,这不是对决,这是杀戮,他的目的就是杀死李逸仙这么简单。

曾经最好的朋友,如今刀剑相向,虽说两人所选的道路不同,但也不至于如此。离主心中的恨,经过了这么多年,不断地壮大,现在已经成为了控制他的力量。唯有杀死李逸仙,才能让心中的恨稍稍减弱。

为什么可儿当初选的是李逸仙?要是当初没有选李逸仙,可儿就不会死!可儿死的责任,全部都是李逸仙的!

这么多年,李逸仙为什么就留在那座小山上,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虚度着自己的生命?他为什么不想办法让可儿活过来?他可真是落得个轻松自在!

这样的人,凭什么值得可儿的喜欢?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承担起可儿的那份喜欢?他不配,他配不起!

这样的人,该死!

离主的双眼已经开始出现猩红,手中的剑,更是已经深入到了手掌的血肉之中,疯狂地吮吸着其中的鲜血,变得愈发鲜红。

唯有世间最红的血,才能够让这把剑醒过来。

顷刻间,天际暗了下来,好似是有着浓厚的血云,堆积到了人的头顶之中,使得空气之中弥漫的尽是鲜血的味道。

不知何时,这片土地上出现了两个人,毫不起眼的两个人,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

彼时的白夜子,已经不再是那样的一张脸,而是带上了一张黑白的面具。而他的身后,依旧站着那个影子,不论何时,影子都需要保护少司命的安全,即便是自己身死。

他们自然能够从春秋门中安全逃离,而少司命也不再需要顶着白夜子的那张脸了。

少司命看着离主手中的剑,说道:“‘厄命’这把剑,也唯有离主才能驾驭的了。”

影子眼中闪现出一丝狂热,毕竟他是离主最忠诚的手下,说道:“即便李逸仙先前小胜了一招,也赢不了离主。”

先前离主的一剑,被李逸仙所破,若是论输赢,离主已经输了。

少司命并没有过多地评价,只是静静地望着苍穹。

确实,现在胜利的天平正在向着离主倾斜,但这并不是因为李逸仙不如离主,而是李逸仙本身的问题。

“你这么着急找一个弟子,原来是因为这个,还真的有些悲凉。”少司命目光转动,落在了南怀乐的身后,不由得说道:“不知道你背负了这么多的东西,又将会走到哪里?你不应该停在任何的地方,直到一切的尽头。”

……

血红的苍穹!

众人的眼前都成为了血红的一片,即便那些修行了高深瞳术的人,也无法看清血红之后,是怎样的情景。

这场战斗,已经不再是他们能够理解的了。现在看来,他们先前兴师动众,大肆布置的众多手段,简直不堪一提。

绝对的力量面前,在场的人,都太过孱弱无力。

差距,实在是太过巨大。

然而,能够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是凡夫俗子,很快就有人摆脱了恐惧,飞速地思考,重新制定起计划。

关键,依旧在李逸仙的三个弟子身上!只要能够擒获这三个人,就是最有力的底牌,完全可以要挟到李逸仙!不管天际上的战斗如何,这都足够将李逸仙逼入死地。

东仙域的巨头们纷纷施法,黄钟大吕的声音开始响起,深入到三千众的心魂之中!先前的大劫难,还不足以灭杀太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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