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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玖接过纸,仔细看了一下纸上四个字——择不处仁,不由得点头,“的确如此。”
“但是在你们这里看来就是缺胳膊少腿的字了,这几个算简单的,还有些复杂的就更加难辨认了。”
狗爬的毛笔字,穆厘必须得辩解几句,“而且我们那边用毛笔写字的人少了很多,大部分是铅笔中性笔圆珠笔,这些笔尖是硬的,好掌控。”
穆厘展示出来的东西不多,但足以让林以玖产生对另一个世界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地方,才会有像穆厘这样的人,那边的人,都如他这般有正义感、阳光潇洒么?
都有着红色的头发么?
林以玖回过神,“那我抄写一份。”
林以玖提起笔,整个人盘腿坐得端正,右手悬空执笔,在穆厘手里软趴趴的笔尖变得极其听话。
叫它勾起便勾起,叫它收锋便收锋。
每一个字都苍劲有力,笔画再多,都能控制在差不多的大小里,彷佛印刷机出品,好看易辩有保证。
秀才之名,书院首名,名不虚传。
穆厘撑着脸看得有些入神,墨色的字很是漂亮,然而他的目光却渐渐被那只执笔的手吸引,笔杆纤细,而他的手指修长指尖饱满,执笔时,指节与指节之间因使劲有一个微微凹下去的弧度,衬得凸起的指节分外明显。
手也很是漂亮。
穆厘状似随意地将自己另一手放在桌上,还偷偷地把手背朝上,刚看一眼,他就把手攥起来了。
比不了比不了,他这个常打拳的人,手指虽然也长,但指节也大,相比之下,太粗糙。
果然文人墨客的手还是不一样的。
笔尖一抖,收锋似乎没有收好。
穆厘一愣,“哎?”
林以玖三指夹着笔左右转了几下都没发现什么异常,他干咳一声,问道:“阿厘为何看着我的手,是手上有什么东西么?”
“没有没有。”穆厘笑了一下,手指戳了一下对方的指节,“你的手挺好看的。”
穆厘单说那句话没什么,但加上戳那一下就突然觉得有点怪怪的,总觉得有些越界。
穆厘食指摸了一下鼻尖,有些不自在地说:“那什么,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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