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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星笑着收起面具,刚想调侃他几句,突然,一个白色的影子在前方一闪而过。
秦不灭视力极好,“是一只鸟,怎么这么大。”
林星抿着嘴唇点点头,“对了,应该就是这里了。”
他心里终于有了底,因为在立体影像中,贼猫元宝就是丧命在一只白色的大鸟爪下。
惊喜居然接踵而来,刚刚没了大鸟的影子,他竟又听见两下若有若无的猫儿叫声。
他急忙转动方向盘,将越野车循着猫叫声传来的方向开去。他想弄清刚才那两声猫叫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的超级左耳能听见,叉烧包却没那能力,所以根本没法子给他翻译。
通过上一次在国外的行动,杂牌军之间越发有默契。见林星突然改变了行车方向,其余两人知道他的‘直觉’又显灵了。
秦不灭戴上面具,一双狐狸般的细眼仔细的在雪中搜寻。
五花肉却撩开大衣,从里头摸出一个抽了真空的密封袋。
段乐乐好奇的看着他,“你干嘛?想在车上换衣服?”
五花肉摇摇头,掏出弹簧刀割破密封袋,从里头取出个毛茸茸的东西。
“我去!大哥,你不会这么有童心吧,出来找人还随身带着个毛娃娃?”看清他手上迅速膨胀的事物,段乐乐差点笑晕过去。
林星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险些笑出声,那确实是一个压缩了的毛娃娃,被从压缩袋里取出来,已经胀成了原来的模样。不过那娃娃不是可爱型的,而是雄壮型的,就是个双手捶胸的大猩猩,是电影《金刚》中的那个主角。
秦不灭回头看了一眼,也明白了,这是代表着金刚兵的意思,“把这东西放在车顶上,要是小白毛看见了,自然知道是自己人来了。”
五花肉应了一声,打开车窗把手伸出去在车顶上扫了扫,之后缩回车里,从怀中摸出一管强力胶,抹在毛绒金刚屁股上,然后就把它送出窗外,粘在了车顶上。
段乐乐有些哭笑不得,大半夜的,一辆车冒雪开进山,车顶上坐着一个捶胸的大毛猴子,想想外边如果有人看见这副场景,那心里肯定也是醉了。再看看身边这个吨位十足的家伙,他……他像是能干出这种事儿的人吗?
猫叫声一直没再传来,小白毛也没有因为车顶上的‘金刚’而出现。
林星开始筹备下一步该如何行动,因为这边的山路马上要到头了,必须改向另一个方向才能绕过去。
麻烦不仅如此,关键是雪越来越大,越野车的性能虽然好,但雪地湿滑,实在不能发挥出多大的优势。
于是乎,他在短时间内做出了决定,“花爷,你技术好,换你来开车,往西南边儿绕。雪下大了,车速慢,我下车走直道,翻山头往那边儿跑。”
说完,他在怀里摸了摸,掏出一把沙漠之鹰(以色列生产的半自动手枪)交给了秦不灭,“里头是咱常用的那种子弹,不到关键时候别开枪,要是有人问,就说咱是驴友,迷路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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