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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英国中学时期曾学过狩猎,所以对偷袭这种事。。。。。。几乎没人比他更厉害。
接下来的记忆他也比较模糊。
只记得自己很轻易就在冯毅手中抢过慕谨谨,并且将冯毅打倒在了地面。
如果是在平时,他一定会捡起地面的枪,然后给冯毅补几枪。
但当慕谨谨跌到他怀中的时候,他就什么理智都没有了。
她全身都很热。
她发烧了。
那时候他也不知道怎么了,一心只想带她去医院。
他心里只想着。
她不能死。
他绝对不能让她死!
。。。。。。。
他就那样抱着慕谨谨一直往外跑,丝毫没有察觉到冯毅会捡起地面的枪。
他对枪十分熟悉,当他听见扳扣响起的声音,他就知道自己输了。
不是输给冯毅。
而是输给了慕谨谨。
他爱上她了。
在她还未爱上他的时候,他先一步爱上她了。
爱得连命都可以不要。
。。。。。。。
就连在等死前的前一秒,他都想方设法将她护在自己怀里,避免子弹伤着她。
剩下的一切,他都记不清了。
剩下所有的记忆,都是从管家格瑞嗒先生口中得知。
格瑞嗒跟他说,在他中枪之后,特警马上就赶来救援了,但那时候慕小姐和冯毅已经不见了人影。
特警先将他送去了医院治疗,然后即刻就去寻找慕小姐。
特警的效率很快,用了三个小时不到就在什布西州的麦田处发现了冯毅的面包车,但车上并没有慕小姐。
他们将冯毅带回了军部调查,最后得知原来是冯毅为了方便逃脱,将昏迷的慕小姐扔到麦田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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