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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能够省下大量钢料。而且要比全部用钢料要坚韧的多,再没有那么容易折断。
不过,就是工艺复杂了许多。更要消耗人力。
刘胜之却不过只是说出来,让他们试试,那种办法效率更高而已。
而且,这汉剑虽然是战阵所用。但是剑为百兵之王,却不是那么好练的。
这些普通县兵用汉剑,也发挥不出长处。不如用长枪的好。
记得有很多书上长枪阵无敌,其实在刘胜之看起来,长枪阵的唯一好处,就在于廉价,容易补充而已。
制造长枪,就用不到多少钢材。ding多铸造一个枪头,枪身都是木头。捅刺起来也简单,ding多几个月,就能训练成形。
至于包打天下云云,还是洗洗睡吧。
应该说,只要有着足够的,源源不断的后续兵源。
这般炮灰一般的长枪手,源源不断补充,足以打赢一切战争了。
至于某些,所谓训练长枪手,还要走精英路线的。定下高高待遇,抚恤等等……
恐怕也只有脑子进水才会这般想,或者去明末欺负野猪皮去。
在整个江下城差不多各处巡查了一番,天色就已经暗沉了下来。
城中各处百姓,都按照治头祭酒的法子,重新给组织了起来。
虽然简陋,却都是当初杜仲这个杜家子弟,帮着刘胜之所建立的初步组织。让刘胜之对于整个县城的掌控力大增。
当初,能够大规模的征发民力,改造城外的荒地,该种水稻,修建城池,都是起了巨大的作用。
也让这刘胜之虽然离开几个月,但是按照刘胜之当时未完成的计划,继续完成之后。让这整个城池焕然一新。
走入自家所住的院子,远远就看到有着橘黄色的灯光,微微透着暖意。
刘胜之甚至都有了一种游子归家的感觉!
所谓的家,并不单单是那冰冷冷的房子。而是在那房子之中,会有人diǎn亮灯火,在等你回来。
“郎君回来了,”江问凝笑靥如花。
刘胜之diǎndiǎn头,几个月不见,虽然时常通信,但是却猛然之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那江问凝就低头一笑,拿来木屐:“郎君先换上木屐,热水已经准备好了。且先洗去身上风尘……”
刘胜之就道:“好。”
见惯这般古时候,各种条件限制,生活种种,并不方便。
但是那般大户人家,有着足够人力侍候。却丝毫不比现代时空差多少。
刘胜之在会稽,都有七八个侍女服侍。如今,却也有些习惯。
刘胜之就道:“家里怎么也不准备几个侍女,怎么什么活都要问凝你来动手?”
江问凝就笑:“可是嫌问凝手脚粗陋么?”
怎么可能?
江问凝手脚麻利温柔,服侍起人来,一个却要胜过那么多的侍女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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