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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不担心今天的茶泡饭斯潘塞不喜欢吃。
我带了一丝得意对伯恩说:“不,他还在睡。”
伯恩拿着毛巾擦汗的手顿了顿,说:“今天早餐是你准备的?”
我狂点头:“厉害吧。”
伯恩嗯了一下,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就是直接去盥洗室洗澡去了。
我直接去楼上喊斯潘塞起床。
虽然昨天熬夜了,但是这个点如果再不起,可能会影响生物时钟。所以哪怕斯潘塞非常困,还是得让他起床。
其实我们下午可以补个午觉。
然后就是我们三个都坐在早餐桌上,面前各放了一碗茶泡饭。
我十分期待的看着他们两个。
但是斯潘塞和伯恩的脸色却都不怎么好。
一副不想下筷子的模样。
我翻了个白眼:“这只是茶泡饭,很简单的,一定没问题。”我是炸过几次厨房,但人总是会进步的,别总是用老目光看着我呀。
斯潘塞朝我伸手。
我疑惑的问:“干什么?”
“诺曼你的日记本给我看一看。”
我是有做菜之前直接在日记本上做研究笔记、然后做菜时同样在日记本上记录下过程的习惯,这样理论和实践的笔记对比比较容易学到东西。
这是学习的态度问题,我从来都是做一件事就会认真做好。
斯潘塞这个小混蛋是不相信我的厨艺。
不过,哎,谁让我宠他呢。
所以我还是把日记拿给他看了。
“伯恩,从他的日记上来看,似乎还不错。”斯潘塞把日记上的记录念了出来:“饭只添半碗,或者更少,然后平铺金枪鱼的鱼片在上面,浇上适量的酱油,再给金枪鱼片旁边放一小撮萝卜泥。”
我插嘴:“你们两个都是吃萝卜会死星人,我就没加。”
斯潘塞没理会我:“在平铺的金枪鱼上,从边上开始,透过放着茶末的茶漏,徐徐浇热开水。从金枪鱼一边均等地浇上茶水,金枪鱼的鲜味会溢出来。茶一直沏到米饭全部被透明的茶水淹没,上边的金枪鱼也浸泡到茶水中。
然后用筷子把金枪鱼轻轻按进米饭,还是红色的背面也就变白了。透明的茶水也变成乳白色,酱油搅匀后,茶水就会浑浊起来。金枪鱼的细腻的油分浮到茶上,把萝卜泥也搅匀,茶泡饭本来的香味终于充满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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