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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图书馆、实验室、食堂这几个地方都跑了个遍,却没有找到人。
我打算扩大搜索范围、继续出门找人的时候,斯潘塞却提了晚餐回来了。
我本想和斯潘塞彻底谈谈,问他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告诉行踪,为什么有心事不和我说。
为什么要让我担心。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提着晚餐,带着一丝温柔的微笑,看着他那一双蕴含了千言万语专注看着我的眼神,我突然忘记了自己原本在烦恼什么。
算了,算了,吃晚饭要紧。
也许,也许,书上说的朋友之间的交往定律是对的,再好再亲密的朋友,保持一点距离,保持一点隐私,保持一点神秘感,是很正常的。
一切,为了友谊长存。
睡觉前,我坐在书桌前发了好一会儿愣。
其实脑海中一片空白,也不知日记里该再写些什么,好像今天一天的事情我都已经详细的记录下来了。
但是,但是总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
可我,一个白天的时间内是不会失忆的啊。
哦,对了。
吃完饭的时候,斯潘塞说他只是去音乐教室弹了一会儿琴,想通了一些事,没有告诉我非常抱歉。以后去哪里,他一定会跟我报备的。
不过他也说,经过童话杀手的事情,他希望我去哪里最好也跟他报备一下。
我当然没有意见的同意了。
所以,我到底还有什么事情忘记没记录吗?
头痛。
第62章第三十一篇日记
1997年7月7日天气晴
我是从来都不做梦的。
因为我用来成梦的影像太少太少。
但是,今天早上睁开眼,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个梦。
梦中只有一副场景,斯潘塞的家。
的确,我脑海中的几个记忆片段,有斯潘塞的家,所以如果真的做梦,能梦到这里很正常。
梦中的视角很奇怪。
我看不到任何人出现。
只有厨房炉灶上咕嘟咕嘟冒泡的咖喱汤,昏黄温暖的灯光,桌上有一束盛开的玫瑰,散发出阵阵幽香。
电视机前的地上铺着羊毛地毯,地毯上趴着一只短毛猫,看上去有点像斯潘塞家养的那只名为席琳的猫。
而在猫的旁边,散落了几本翻开到一半的书籍,其中一本似乎是比尔博写的那本《一个霍比特人的假期》,这本书居然出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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